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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啦....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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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種解釋的喔 路口10公尺就算白線也是禁止臨停 不是你沒動就沒責任 女騎士要告應該連計程車一起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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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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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現在大專學校老師,和一班的上班族沒兩樣,他在台上講古,你在台下做你的,反正出錢的是大爺,老師為了養家餬口,學生為了畢業證書,各取所需 學生都對唸書一點都不熱情,那當老師當然也熱不起來,老師當掉學生,會被主任狗幹不會教,不當掉學生一樣被拖去狗幹那學校賺啥 現在的老師和以前老師已經不一樣,學校裡面老師的職等排在學生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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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閉簽名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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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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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雙方都要告計程車才對! 另外要加告在路口攔車的乘客 ![]() 印象中N年前就開始有法規規定不可在路口攔、停計程車, 不過在路上還是被很多這種在路口攔車的乘客差點害死 好幾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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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佛山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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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時時間超過無法編輯了,想說算了隔天有空在說 ![]() 計程車跟這個相撞的案子其實不會影響判決 且我指的是會影響這個車禍發生的主要原因,以及單純只有兩方的責任歸屬 交警的處理習慣也不會自動去理這兩台之外的別台車 自然也不會去理路口是否不可停車等 以上事我以我上次的經驗來說啦 上面也說了情形差不多,反正和解小事他不要,那就只好打仗啦 也是個血氣方剛25歲的年輕人,他大概以為講話大聲就有理,就能得到賠償就是... 最後我還要他賠為了處理這件事的後續相關,我請假失去的薪資收入 我自己的感覺是覺得騎士問題比較多啦,計程車如果不是臨停,而是換成在慢車道緩慢轉彎 對這個狀況其實差不多,計程車就沒事 但是我想結果還是一樣的 如果路口有施工,其實情況也就一模一樣,不過我想騎士可能會說要提國賠,標示不清楚等 所以我覺得主要原因還是車速及不禮讓,未保持於前車安全距離 不禮讓的部份,看過清楚畫面的都知道,難道是要汽車倒車? 速度已經很慢了吧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經驗,那種看後視鏡忽然發現有強烈快速移動的發光體 就知道過不到一秒就會有機車或汽車撞上來,但是自己又沒辦法做什麼的情況 路口車多造成壅塞的情況幾乎每個路口都會發生,車多速度還快又是要轉彎 我看那種速度,絕對要壓車的吧 那種路況...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我想看過清楚畫面的人,其實把計程車拿掉,我想發生車禍的機會或許也還是很高 因為兩方行進速度都會加快,那種路況及速度,馬上轉彎就有車子塞在那邊也很有可能 換跟別台撞? 交通法規本來就只是發生事故有爭議時拿來責任歸屬的一種度量衡 路況百百種,重要路口也常塞的跟鬼一樣,如果能通用就好了摟 重點還是視當時情況作判斷,還要考量台灣人用路習性,簡單來說不就是良好的駕駛習慣 如果都要照著規定走,習慣發生事故後再來說哪裡對方錯,自己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意外險買多一點啊 此文章於 2010-03-17 06:07 PM 被 porkr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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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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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算舊片吧... 有字幕版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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