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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8765
這可是你自己寫的喔, 阿里不達的人應該是你自己吧!
家樂福算大公司, 若無違法, 哪有可能任憑政府說停就停,
還是說你方便就好, 違不違法就青菜了?

這是官員說的啊?
你要不要自已去看看
一公煩的土地,那他先前的土地也是買的啊
總共一公煩不對嗎? 先去看看再來吧
再來是政府叫他停止營業的嗎?也不是吧
你三行說錯兩事
我也沒這本事啊
     
      
舊 2010-02-08, 10:04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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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Eric3765
我再幫忙補一槍

1. 都更是政府的事,跟企業說都更可以解決問題,是要企業可以自已處理都更嗎?
一是透過變更都市計畫,將土地使用分區用途乙種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但得連帶提出回饋計畫

意思好像是家樂福非法搞久想就地合法,政府就一定要給都更一樣連條件都不能提

所以你從新聞得知縣政府提出都更計畫被家樂福打回來了?
好像?
我不知道是否是這樣,但聽起來似乎你很了解的內情
說說看嘛~
如果真的是事實,那的確是我說錯了
 
舊 2010-02-08, 10:08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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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marketingpro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0
春節將屆,淡水家樂福卻傳出因北縣府要求拆違建,將在本月底歇業。縣府得知後昨晚發新聞稿澄清,強調淡水家樂福是北縣36家大型賣場唯一違反建築法且拒不改善者,因此遭縣府持續開罰中,並無違建問題,縣府並未要求拆除建物。

縣府強調,家樂福歇業是業者自行考量,無關縣府政策。縣府昨天聯繫家樂福公共事務部蕭經理,被告知淡水店歇業是公司整體考量、重新規畫,與建物拆除無關。不過縣府仍很不滿「傳言」,由工務局對外說明。

工務局說,淡水家樂福賣場位於乙種工業區內,原核准用途為廠房、儲藏室,卻違規做商場使用,縣府多次要求依法辦理變更使用,並在95、96年清查全縣36家逾3000坪以上大賣場,發現15家有違規使用情形,決定全部給2年輔導期改善,讓業者有足夠時間辦理變更、合法經營。

工務局說,15家賣場有14家都在2年內依規定逐一完成改善,唯獨淡水家樂福置之不理,從未提出變更申請,縣府在97年3月將該賣場依違反建築法移送法辦,並陸續開罰15次,從最低6萬元直到最高30萬元,累計罰款共378萬元,但從未要求該賣場拆除建物。
舊 2010-02-08, 10:12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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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ingpro離線中  
marketingpro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0
國內量販店龍頭台灣家樂福決定投資15億元重建位在淡水的總部,由於法國家樂福決定撤出俄羅斯、日本等亞洲市場,市場也傳出台灣將轉手消息。台灣家樂福決定以行動證明,投資重建總部,今年仍將開出三至四家店,持續投資台灣市場。

家樂福公共事務部暨開發總監詹玲珠說,淡水總公司已有16年歷史,過去由紡織廠改建,建物老舊,決定原地改建。目前正在找合適的辦公地點,安置總部約700名員工。
舊 2010-02-08, 10:13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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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ingpro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怪了,我明明說的是合理的方法是請企業搬到適合的地方去
怎麼有一堆人硬要說成是我要政府讓它就地合法?
真的是我不懂中文嗎? 可是我明明就有寫啊
還是有人看不懂?

說要都更的人,請先解那塊地是怎麼一回事
那一區附近都是工業用地
還有工業用地上蓋的大樓住宅(以後有稅率有得瞧了~)
今天要都更,變成只是這一區的一小塊改成商業用地
我不知道都更有沒有這樣子玩的? 你們這麼高調的談論,你們一定知道
我是不知道啦
舊 2010-02-08, 10:19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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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4
引用:
作者nomad
淡水地區空下來的空地可是一堆啊
請公司搬到合適的地方這不符合規定嗎?

弄到符合規定?
官員跟業者說,解決事情的方法有兩個
1.是由我出面來解決 (官員為什麼要幫你一家公司都更?代價?)
2.是你自已在原地附近花大錢買地,再來申請
這是什麼意思?

我寫得很清楚
1.自己弄到符合規定
2.搬走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0-02-08, 10:32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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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NeXTSTE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nomad
怪了,我明明說的是合理的方法是請企業搬到適合的地方去
怎麼有一堆人硬要說成是我要政府讓它就地合法?
真的是我不懂中文嗎? 可是我明明就有寫啊
還是有人看不懂?

說要都更的人,請先解那塊地是怎麼一回事
那一區附近都是工業用地
還有工業用地上蓋的大樓住宅(以後有稅率有得瞧了~)
今天要都更,變成只是這一區的一小塊改成商業用地
我不知道都更有沒有這樣子玩的? 你們這麼高調的談論,你們一定知道
我是不知道啦


合理的方法,就不能有暴利
舊 2010-02-08, 10:42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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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STEP離線中  
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geminiprin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引用:
作者marketingpro
國內量販店龍頭台灣家樂福決定投資15億元重建位在淡水的總部,由於法國家樂福決定撤出俄羅斯、日本等亞洲市場,市場也傳出台灣將轉手消息。台灣家樂福決定以行動證明,投資重建總部,今年仍將開出三至四家店,持續投資台灣市場。


台灣分公司的從業人員的待遇福利是最差的吧...
舊 2010-02-08, 10:44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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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離線中  
sawatariask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Eric.chang
現在社會上有很多人都很喜歡罵人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不然就肯定是政府的錯
搞不清楚狀況就急著罵人
以為亂罵就是民主的表現

+1000000000000000000


舊 2010-02-08, 11:19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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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atariaska離線中  
alsr
Major Member
 
als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63
據我筆友某鄧公國小老師傳言,家樂福是要賣掉那塊地蓋高級公寓(台灣人常講的豪宅)。
舊 2010-02-08, 12:40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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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s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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