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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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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比路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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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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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 小時候在白沙灣附近看過車禍現場,就剛好在我親戚家外面 『碰』的好大一聲,我們全部人都衝出去看 正好看見肇事車迴轉加速逃逸… 旁邊只見一個女生抱著男友痛哭 湊近一看…地上全是腦…… 一輩子也忘不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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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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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斑馬線旁都有劃自行車穿越馬路線,
如果是牽自行車過馬路何錯之有? 目擊者都說大貨車橫衝直撞根本就不看有沒有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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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的大醫院附近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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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學.....那是你不知道的一面 如果可以不發生事情....沒有人會想發生的.... 但是如果一定要發生事情的時候呢? 兩害取其輕 以前的死刑只要上訴....就可以暫時不死 現在就算最高法庭判死刑了.....也不會死 更何況....過失致死....判的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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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荒唐 好男人壞男人,還不都是你們害的、原來Y拍已經是廠商才能呆的地方了 最近的誑語 [感想]給8點檔的編劇們(三、民)、 [大科技廠]某美面板的cost down、 理論上來說,最極品的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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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Taiw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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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學真的有教,我小學5、6年級的時候(1999年),那時候有一本交通安全手冊,裡面談到交通號誌等等,其中就有內輪差的圖示,我的印象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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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罵法官腦殘了,他們只是依法審判;真正腦殘的,應該是那些不懂法律,卻又自以為是的亂報、誤導社會大眾的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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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
文章: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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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是要看哪邊撞到啦... 從車頭壓下去的 那是司機的問題這應該沒啥爭論 如果是後面車斗壓到的 那會不會是受害者已經讓大車過了 但是因為站的太近 沒注意到內輪差的問題 才被壓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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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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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以前讀國小時也曾發生類似的事情,三個女同學二死一傷,
其中一個也是被撞到後本來只是受傷,當下司機心一橫倒車,結果也是"爆頭", 那大概是懂事以來第一次了解認識到什麼是"死亡"吧! 只能說在路上碰上這些大車真的要小心(那大車司機是否也是相對的小心?), 一條生命的消逝令人惋惜,想想那些往生者的親友, 除了在"對錯"與"數字"之外,是不是還有些其他更重要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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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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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敗類判死刑都不足為惜,
反正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最好那些當官的小孩也發生這種事, 感同身受一下, 看他們會不會說要維護壞人的人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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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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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結果通常是轉彎的車衝的比直行的車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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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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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那本應該是各縣市自行列印的吧!!你也應該是都市小孩吧 我小學5.6,你還在讀幼稚園 我沒看過 台灣的教育,是有城鄉差距的 所以不能說你小學有教,別人一定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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