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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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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法---惡人---怕吃官司--打落牙齒和血吞--暗自神傷---自掃門前雪---懦夫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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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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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孫叔敖看到兩頭蛇,想到的是傳說會死,我死定,你也別再去讓別人死 被告,我想到的是惡法,若被關,就替擠爆監獄貢獻一份心力 惡人,就讓你伎倆不再得逞。 一般人的這種心態,我不贊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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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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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請律師幫你打這場官司嗎?
我比較想知道律師費跟和解金那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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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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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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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跟他長期上法庭的戰略好像被他看穿。
所以對方第二庭就主動說不和解 以便進入審判庭 誰的時間多,敢玩就來啊! 此文章於 2009-07-19 09:29 AM 被 popo52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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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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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己上網收集資訊 平常訓練自己的論述能力 不請律師 不付和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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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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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
跟他們玩吧 那種人怎麼都不怕出門被人海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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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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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謝謝支持 看完轉賣一份大陸正版也要浪費法庭資源 以致許多大案沒有人力處理,曠日廢時 這樣訂法律、治理國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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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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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也! 請參考 ※著作權法8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 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 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三、 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四、 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五、 以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作為營業之使用者。 六、 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而以移轉所有權或出租以外之方式散布者,或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七、 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意圖供公眾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或重製他人著作,侵害著作財產權,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著作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技術,而受有利益者。 前項第七款之行為人,採取****或其他積極措施,教唆、誘使、煽惑、說服公眾利用電腦程式或其他技術侵害著作財產權者,為具備該款之意圖。 著作權法事比較特別的!並不是"正版"就可以公開販售... 而必須在看著作權人是否授權於該地區販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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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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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合法取得的看完轉賣的二手正版一份賣出也不行,就是惡法。 而不是他們高興怎麼訂 不合人性,大家給你關,你再蓋更大監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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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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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條昰死的! 檢察官~法官卻是活生生的人! 案件的結果除了法律的規範外! 人的因素也很重要!人的因素除了司法官的主觀意識! 當事人本身也會影響到司法官的觀感進而多少影響審理! 你的案件...除了刑事以外 對方還可以對你提起民事求償! 所以建議你多多了解法條!做出對自己有利的辯護! 雖然目前來說這類案件...被告方勝訴的機會不高! 但是...法條昰死的!所以總可能會有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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