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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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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偷偷提醒一下~~ 此乃告訴乃論, 告訴乃論是"他人"無法代為提告的.... ![]() 總而言之, 既然文章中已先敘述是"他人"的經驗, 所以再怎麼說.... (下面大家都應該知道吧, 就是請看上一句.... ![]() 以和為貴為上, 提告未必對自己有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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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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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謹言慎行會有多難? 你該問的是說爛故事的人呀! 還有他是故事爛才被罵 不是罵了他又"要"怪他故事爛 非常有趣 有趣到我們這群大人難以理解你們七年級後段班的邏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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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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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 你幹嘛那麼激動? 引用:
看,現在有了 ![]() 此文章於 2009-05-14 12:43 AM 被 Ark7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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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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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這一招才厲害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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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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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相關串看下來,真的覺得很悲哀
我不曉得大家都多少歲數,我不過是個7開頭的晚輩 這次的事主之一還是個有孩子的父親, 我真不知道一個做爸爸的這種行為要怎麼教自己的小孩? 輕鬆是一回事,隨便是另一回事... 看到一堆人認為網友不該提告的,多數發言的模式都跟被告的網友類似 不是喜歡挖苦指桑罵槐,就事踩過線的直接人身攻擊當起網路小白 向來,我都習慣對不熟的人給予在自己能力之上的評價, 實際上多數的人平時也都能妥妥當當的有禮有節 但到了網路上就變得什麼都無所謂了? 別人看不到不認識自己就可以亂來?沒有針對特定人士,只是希望大家想想 發言內容跟模式有問題的網友,有不少我想都已經成家立業了 你們要用這樣的身教去教導自己的小孩嗎? ![]() 人前奉公守法,人後無法無天,這就是大家想要的? 要輕鬆愉快,很多方式可以達到,一定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不悅上 那才叫快樂?很多事情,能為自己做,為自己要求自己,當然是最好 不然也多想想周遭的人吧 給那些一直嚷著擔心自己被告的網友, 本來任何人就都沒有污辱他人人格,詆毀他人名譽的權利. 那本來就是不應該做的,你們看起來只是找藉口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聲稱你們有"做不對的事的權利".講白了就是這樣. ![]() 如果行的直坐的正,最基本的沒做出什麼不合理&不合禮的行為 發言之前多想個兩下,有什麼好擔心的,這樣還會惹上麻煩嗎? 做錯事情,只要不是不能改的,第一時間誠心誠意道個歉 不能解決的事情其實很少,犯了錯不改,若還千方百計合理化自己 東拉西扯拖別人下水,那真的就很噁心了. 我是不曉得其他人看法如何,但不管是網路上還是現實中, 我很賭爛也很鄙視這種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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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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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被告之一背後有高人指點,抓對大方向的論述,上了法院懂得答辯技巧,誰怕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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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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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把 G馬利放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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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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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相當同意! 我沒有您那麼好的文筆(所以馬上被說沒看完題目 ![]() 但我也同樣希望這些"拔拔"們能夠省思一下 記著,身教大於言教! 你們做的事總是有下一輩的人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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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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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以說這個故事是不好的示範 但,罵別人是人類的剩餘物跟他的故事好不好之間是用哪條高速公路建立起關係來的? ![]() 自詡為"大人"就表現點像"大人"的樣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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