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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KNIGH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marks
搞不好最後還被髒東西附身

所以阿, 我是無神論者,
髒東西? 只腦袋髒吧?

牠身上的東西可以救活好幾個人呢! 將功塾罪!
     
      

此文章於 2009-05-07 04:47 PM 被 KING-KNIGHT 編輯.
舊 2009-05-07, 04:44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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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KNIGHT離線中  
藍色火
Major Member
 
藍色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99
引用:
作者李麥科
其實這個討論串我只是看看
不會想回

倒是你的簽名檔,真是好看啊


我倒是覺得太大張了 等等改一下尺寸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9-05-07, 04:58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藍色火離線中  
雲 亦塵
Power Member
 
雲 亦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45
引用:
作者Antress
這問題其實很複雜...

今天一個行為這麼極端的犯罪意欲求死,假如最後也成功判了死刑,那等他死了之後一定會引起其他潛在犯罪仿效的理由。

反正只要殺人無悔就可以判死刑,到時候台灣就跑出更多隨機殺人犯。

所以判死刑就行了嗎?這樣只是治標不治本而已,通常法官考量不會這麼簡單的。


那不然要怎麼樣才好呢?

5馬分屍還是凌遲處死啊?

總不能養牠一輩子

希望那個殺人犯要是被放出來,請牠多殺幾個腦殘人權團體吧~~
__________________

我喜歡的女孩
很會吃醋
又性急
愛哭
易怒
但是
她的微笑....

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此文章於 2009-05-07 05:54 PM 被 雲 亦塵 編輯.
舊 2009-05-07, 05:51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雲 亦塵離線中  
狂龍一聲笑
Major Member
 
狂龍一聲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見天日 罪惡坑
文章: 167
我覺得應該要陪這殺人魔無罪~

把那些吃齋唸佛只會輕判的檢察官還有法官減少一些掉

對未來社會的犯罪率會有一定的幫助的
舊 2009-05-07, 07:30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狂龍一聲笑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Lisa Hsu
這次檢察官怎麼羈押人家呢了!
應該比照強姦未成年少女一案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非現現行犯,予以釋放才對啊


這六個字真是刺眼,許多冤枉打官司的人都見不著它,殺人放火的倒常受其保護,怪哉…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09-05-07 07:35 PM 被 Crazynut 編輯.
舊 2009-05-07, 07:33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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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KING-KNIGHT
這個問題我貼過好幾次了,
這種人應該拆零件來救其它病人,
一方面是廢物利用, 一方面是贖罪 .

血抽乾(捐出), 腦袋(廢物)挖掉, 其他的器官都可以移殖救人,
這樣多好阿!


這樣真的很棒!


殺肉是很棒的處理方式, 造福很多病人!

附議!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09-05-07, 07:33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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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FD3STYPER
殺肉是很棒的處理方式, 造福很多病人!

附議!

說不定還有開箱文
舊 2009-05-07, 07:36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李麥科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狂龍一聲笑
我覺得應該要陪這殺人魔無罪~

把那些吃齋唸佛只會輕判的檢察官還有法官減少一些掉

對未來社會的犯罪率會有一定的幫助的


最後一句還真有點玄妙,不知道該往哪個方向解釋。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09-05-07, 07:37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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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我是湯姆
Master Member
 
我是湯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治亂世要用重典, 不是不判他死刑, 我覺得應該要判他死刑, 然後不告訴他什麼時候執行, 讓他整天提心吊膽, 睡也睡不好, 吃也吃不好, 等到他自以為好像可以等刑期減半的時候, 再拖出去槍斃, 然後規定所有的死刑犯通通要在旁邊看, 不要管什麼受刑人的人權, 操他媽的什麼人權, 跟這種人渣敗類講人權, 一起去死吧!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舊 2009-05-07, 07:48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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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我是湯姆
治亂世要用重典, 不是不判他死刑, 我覺得應該要判他死刑, 然後不告訴他什麼時候執行, 讓他整天提心吊膽, 睡也睡不好, 吃也吃不好, 等到他自以為好像可以等刑期減半的時候, 再拖出去槍斃, 然後規定所有的死刑犯通通要在旁邊看, 不要管什麼受刑人的人權, 操他媽的什麼人權, 跟這種人渣敗類講人權, 一起去死吧!


還要用.50BMG 狙擊槍(M82之類)行刑.

第一槍讓死刑犯看打中活雞的威力.

第二槍準一點耳朵削過讓死刑犯屁滾尿流邊哭邊求饒.

第三槍爆頭.

全程另一個stand by的死刑犯要強迫觀賞.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09-05-07, 08:31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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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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