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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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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開始是從01轉貼到ptt吧
看了老半天,到底是真的黑了1萬5,被揭穿了開始撤謊 還是從頭到尾都是淫男唬出來的 還是沒有真相啊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他用盗版軟體還自己貼圖上來給大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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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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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在X1看到那篇文章看到後面就覺得唬爛唬很大......
果然今天再去看就看到道歉文出現了 ![]() X1無限編輯文章功能會不會太好用了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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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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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不會是 Discuz! 這個系統天生的設定的關係? v-bullitin 系統修改文章要在一定時間內才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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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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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社會上已經有很多這種人了, 不然你以為這些小孩跟誰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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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克萊恩
文章: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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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好累 目前看到50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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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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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我一開始就跟到了,也一直有注意,但其實並沒有切確證據證明***男小弟是真的拿舊機賣人,還是全篇一開始就是自己在虎爛,甚至連邏輯說不通的地方也沒有(要合理懷疑之前,即使沒有證據,起碼也得拿出一項對方邏輯矛盾的地方)
愛虎爛的小朋友並不是沒有,我小時候的同學就有一些很愛虎爛騙人的,所以淫男小弟說他在虎爛並非不可信,我看大家都忘了自己的童年了 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此篇充滿了未審先判的 '自以為是正義' 的正義魔人,還強迫別人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實在可笑至極 法律之前,沒有證明他有罪之前,他就是無罪 我只看到了一群施展群眾暴力的自以為正義魔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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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花蓮市
文章: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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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說法我不太贊同啦... 在小朋友未表示自己是胡謅說謊以前,誰不是因為相信他先前PO的事發經過而指責他的? 如果之前小朋友說的是事實,罵他不該嗎? 如果說小朋友確實是說謊欺騙大家的,那麼也不該罵嗎? 還是因為惡小可以為之?如此硬坳的話,那麼是非對錯將沒有準則可依循,我在強調的就是這種沉倫的力量。 這種力量,已經讓這個社會的價值觀變得極度模糊而面臨崩壞的程度,不可不謹慎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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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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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設定權限還是在站方手上...... 看那邊回文的一大串規定還真諷刺 ![]() 不知道X1官方什麼時後才會給事件主角停權+刪文章處分 有在X1被停過權的都應該聽得懂小弟的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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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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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弟目前沒有損害 01 商業的行為, 01 才懶的管. 那些規定本來就只是放在那意思意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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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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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辦法啦... 只要法律裡面沒罪, 管你那麼多.. ![]() 突然聯想到... 在公堂之上, 假設一下, 不知道有什麼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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