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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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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也有一個日本吃人的 一樣是精神有問題判無罪 好像精神病變成免罪的最好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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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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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故事心得
各位小朋友,今天的小故事給我們的啟發是,以後幹事一定要幹的乾淨俐落,決不手下留情。 為了環境著想,請多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可是當你旁邊的乘客睡到打呼,還把口水流到你身上的時候,就不要客氣一拳轟爆他的頭,順便再把他的xx給xx,然後再把xxx拿去xxxx(以上文字兒童不宜所以消音),之後大家就會可憐你因為你看起來像神經病,所以判你無罪。至於被你xx的倒楣鬼...誰理他啊,人死都死了,人權團體才不會管,他們只管活人。 ![]() 此文章於 2009-03-07 10:03 AM 被 mud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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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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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心智正常的人...
怎麼可能會做這種事情 當然是精神病患者才會做出這種事情啊 結果這些人都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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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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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少見啊 不知是搞了什麼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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