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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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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到一招了.....
"敝公司將用300元收購您的房子車子,若有任何問題請來電" 還有一招,先發一張傳單到住戶的信箱,上面寫一堆屁話, 然後在不起眼的角落用小字註明以下字句: "此傳單為敝公司嘔心瀝血之設計,每張價值在1000元以上,若不想再收取, 請來電告知,日後寄送之傳單每張將酌收800元工本費" 簡訊應該也可以這麼玩......發簡訊畢竟也是要花錢花精神的,使用者付費嘛~ 開始興奮起來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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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您的住址: 林志玲的床上
文章: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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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請容許小的發表下不同的看法..
我也覺得這是蠻惡劣的變相推銷手法...前幾位大大也很舉出很多例子,XXX,若您沒回應表示您同意XXX... 今天樓主想強調的應該中華把兩種產品綁在一起賣,且不能拒絕,否則不能辦理續約的這條吧.. 續約是手機用戶很正常的省錢方式吧?我認為沒什麼可恥的,應該不至於說道"自己貪小便宜活該"等的之類的話..反觀其他業者倒還沒聽過這種手法,只有中華老大敢這樣做!類似的情形我記得前幾天在新聞也有看到~中華因為同樣的手法應用在市話來電答鈴上挨轟~"若你不出聲我當你是默認"這點真的很不恰當..一點也沒有尊重人家的意思...用用同理心就能夠了解了吧..可能有大大會持反對立場,但若我說這點業者很不體貼、不貼心那應該不會否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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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行不行(AM2 3800X2 65w) ![]() 猛超不破二六五 ![]() 我看過的U(e6300): ![]() 都是大雕的程度~ ![]() YES~I want... ![]() 達人Show~超頻達人 此文章於 2007-08-31 07:27 PM 被 bird7310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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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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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人類有傾向於看到自己想看的 忽略自己不想看的.. 所以你看到贊成你意見的就感覺特別親切和醒目.. 是否每個人都必須該表達駁斥或是贊同你的意見呢? 也許很多人看法跟你根本不同但是懶的跟你論辯打嘴砲.. 所以選擇噤口.. 不過你的這個案例我站在中華電信這邊.. 理由前面的網兄已經說了很多就不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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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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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挖西呆巴狼
文章: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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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倒底是辦來幹甚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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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您的住址: 林志玲的床上
文章: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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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樓主似乎被人牽著鼻子走,你當初想強調的是什麼?你認為有什麼不公平?你越描越黑,已經偏離了你想表達的立場...事情是可以拿來討論的,但不需要用這麼激烈的字眼,你用這麼激烈的字眼反而無法將一件事情表達的很公正,且也容易引起大家的反感..這點請樓主可以多觀察一下論壇的生態環境就知道.."服務業不是應本著服務客戶 體貼客戶、替客戶著想嗎?為何中華XXX" 類似這種標題我認為對你想表達的立場會比較有利吧... 拍謝,提出一些個人的想法供樓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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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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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樓主表達的意思很清楚啊,
樓主的重點應該不是在於通知的方式, 而是契約成立的方式, 今天擺明就是中華電在投機取巧, 哪有這種你沒反對就是要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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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 無限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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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寂寞部屋三十一號房
文章: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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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謝謝大大指教,小弟受教了 但是當時會下這個標題,是有個原因的 講來給大家聽 希望昨晚同一時間,中華電信的客服電話有錄音...這樣就可以證明我說的是真的 昨晚發現帳單多了79元的時候,就打了中華電信的服務電話800 客服小姐很親切的接待我,詢問我有什麼問題 我也好聲的詢問為何帳單中有79元的"3G行動電話付費網頁月租費" 小姐說,因為您三月時續約手機有贈送一個月的貴LAND鈴聲圖片下載服務 我們有用簡訊詢問你要不要續用,你沒有回電就表示你要繼續使用了... 我當下一個傻眼,就問,簡訊,什麼時候的簡訊?此時我的音調並沒有改變 但是客服小姐就說了兩次的"先生,你先不要生氣..." 當下,我就懂了...客服小姐一定挨過很多次這種的罵.... 所以先叫我息怒,幹過客服人員的我,也知道跟他們講太多沒有用 於是今天早上才又打電話去要求轉接主管,並且要求提供當時的簡訊及續約資料影本.. 為啥會下這種主題,說穿了,希望吸引人進來看,就像蘋果日報的標題殺人法一樣 多一個人看,就有多一個機會幫一個人省一點錢 為啥會說他們最惡劣... 因為前線的客服小姐都會先叫人不要生氣了.... 表示這種案例很多,或者知道自己理虧... 如果這種標題讓人不舒服,小弟我致歉 但是如果因此吃官司,我也不反對... 反正我被告就可以找TVBS的朋友來做個專題報導... 越多人看到,我就能讓中華電信少賺那些惡劣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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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路過...故我在.... asop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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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寂寞部屋三十一號房
文章: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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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會說出這句話"真是奇怪,我怎麼有看到幾個人有相同的感受...." 是因為有位網友說"坦白說,這都是很主觀的事情,別人嘴說到破也不能改變你的看法..^^ 但是,就拿你的主觀,要大家來認同,大概也很難。" 我不要求每個人都認同我,但是不能說是我一個人在胡鬧吧... 就像你說的人類有傾向於看到自己想看的 忽略自己不想看的.. 那麼是否表示該網友看不見別人想說的呢? 這一串裡面的每一篇回覆我都有一一的仔細看過...這是我在PCDVD多年的習慣 發言前,一定把該串的內容詳細看過,才會回覆... 這裡是七嘴八舌區,想不想回覆,想不想認同我都不在乎,但是不能否定每個人的發言權力,包括我自己 就算很多人看法跟我根本不同而且懶的跟我論辯打嘴砲.. 所以選擇噤口.. 那是他們自己放棄表達自己意見的問題.... 不講,就沒有人知道... 不講,搞不好就多了一個人每個月多被扣79塊... 不講,就視同放任惡劣的條款欺負人... 不講,當大家都不講的時候,這個社會還有未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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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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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件是有爭議的在於契約的成立,
ASOPP網友在一開始的契約內只有確認試用的部分, 在契約中有說明到會通知客戶是否續約, 後續在於續約的部分有由中華電信以簡訊的形式告知, 並在簡訊內容中有明確說明不回覆即認定客戶願意續約。 以簡訊告知的形式本身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有問題的在於不回覆就認定客戶願意續約這方面, 契約必須在兩造雙方認同契約內容下成立的, 中華電信僅以簡訊有傳送就單方面的認定ASOPP網友認同契約內容是不合乎法理的, 契約成立的要素並不足夠的條件下, 應該認定為契約未成立。 我並不認為ASOPP網友是在無理取鬧或硬凹, 我只是不喜歡一些不合理的事情在某些包裝下變的合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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