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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有方向盤的所在
文章: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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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也在01看到這個消息
趕緊跟我同事討論,我同事開prmacy 他說這件事情在MPC club 已經鬧的沸沸揚揚的了 沒上他們的討論區看,所以不太清楚 不過我個人覺得那個板金鄭太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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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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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大家可以去三和的系統看看
跟北達的評價不一樣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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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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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前買過MAZDA的車,也領教過他們的服務態度
以後不可能會再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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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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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後~~不敢買M的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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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價就是把大家的錢集中給有錢人 [youtube]DJ70hiltOdw[/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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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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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那兩位警察杯杯拍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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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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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北都豐田RAV4「汽」車變「氣」車經驗談
購買北都豐田RAV4「汽」車變「氣」車經驗談
購車逾半年,除一千、一萬公里回基隆大武崙廠保養外,未發生任何不順狀況,故無維修事宜。 去年(12)月18日(週六)在郊外突發現右前輪「消風」嚴重,只好先以備用充氣機救急,20日(週一)再回大武崙廠檢查有無「破輪」,並回充氮氣。 服務員善意帶我看輪胎戳到釘子位置,並告訴我要小心,說之前已破補一個洞;乍聽我非常驚訝,請他指破補位置讓我看,確實無誤,已有破補一處,眼見為憑,絕非虛假。 問題來了,我的RAV4是進口新車,至今半年多,不曾故障或車損,今日之前更不曾有過輪胎破補之事;一萬保養時,服務員告知要前後輪對調,並促銷付費灌氮氣,我都依專業建議同意,並無獲告知輪胎破洞需補事項,給我的收據都無此項維修記載,如今竟然跑出一個「破補」? 這個「破補」,可能性有二:一、新車交車時,該公司即交給我一個曾破補的「新胎」?二、保養廠保養時遭褪換?無論是哪一種,對該公司「信譽」非常負面,這不是該公司花費四年/十二萬公里保固巨資,可挽回前些時巨大形象毀損的用心。 目前雖發現有一個破補「輪胎」矇混交車,其餘三個呢?還有其他零件呢?取個譬喻,當「小偷」被抓到了,他說只偷一次,如何取信於人?故有友人建議我到他廠檢查,是否尚有其他零件遭褪換? 該公司經本人申訴後,次日,大武崙廠高姓廠長即來電詢問狀況,並約12/24到家拜訪;由於本人覺得該公司已有違反「信賴」原則,故當天提出二項條件: 一、請公司以原價加全險買回該車 (信賴已毀) 二、1、四輪全換新2、延長二年保固期3、延長一年免費保養期 以上二項擇一,請該公司用行動證明信譽,若零件確無遭褪換,品質保證,保固不會有實質損失;若不敢保固,公司豈不更凸顯問題延伸的風險疑慮? 高姓廠長當場說,除「延長二年保固期」非他權限外,他可答應;由於本人堅持,所以整案仍必須帶回公司請示再答覆;12/27高姓廠長又親致回覆,公司僅答應該「問題輪」換新,而且需由本人付一半費用,其餘三輪等需換新時,以七五折優惠,其餘各項拒絕。 北都公司採高調回應處理的理由是:一、公司內部調查無人承認也無褪換紀錄二、車子使用者有可能在非公司所屬車廠破補過胎。 北都公司是以消費者根本無法取得該公司任何資料,必無「證據」可告的前提下,咬定消費者在非公司所屬車廠破補車胎的可能性,故意扭曲成各說各話的「羅生門」,藉於規避責任,態度明顯;若業者以此「耍賴」模式成立,那不止輪胎破補,任何零件維修,不是都能用此「羅生門」搪塞責任? 消費者絕無法取得業者內部資訊是事實,也無權介入調查,故如何能持有「證據」?相對公司若懷疑本人有可能在非公司所屬車廠換補過胎,請問有何「證據」?如此有無遭「褪換」零件,公司說了算?消費者說的不算?這豈非「霸凌」? 固然並非每一民、刑事案件都可能證據齊全,所以一般審、檢除了依證據起訴、判決外,「自由心證」也是很重要參酌,如雙方論辯是否合乎常情、常理,甚至「比例原則」?都是司法參酌論斷依據。 新車保固期限內,若非在公司所屬車廠維修,公司可取消保固權益,這是合約要件之一,雙方都有共識;而且保固期限內維修免費,除非緊急狀況,消費者豈會笨到自己再花錢找他廠維修?更何況只是一個釘子戳胎洩氣,任何一個消費者會因一個補胎違約,冒遭取消保固風險?公司這些臆測都屬不符常情、常理,也不符比例原則的遁詞,一般輿論都無法茍同,何況明察秋毫的審、檢? 而且,本人除12/20回廠補胎,12/25也因運氣不佳,左前輪刺到釘子回廠補胎,這是本人的一貫作為,佐證本人絕不可能到非公司所屬車廠補胎;故北都以臆測本人到非公司所屬車廠補胎的些微可能性,全盤推翻自己的責任,是否違反「比例原則」?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本事件發生後,經與親友討論究底,以開貨櫃車為業退休的妹婿提醒,多年前,曾目睹車商外包托運公司,於進口車卸船拖運開動新車上架時,輪胎戳破洩氣,他們即當場簡易「破補」打氣運上車,此事為免賠償必有隱瞞,車公司有可能不知情;本人也以為這或是一種「原因」,但不管車公司知不知情,依法於理都需「概括承受」,不能嫁禍給消費者;這些固然都是車商、消費者無法取證、無奈的悶虧,但其實都得看公司的誠實與信譽態度。 這個公司從交車、保養,都有客服來電或書面問卷,甚至業務員、課長、維修接待員,都不斷告知要求客戶答覆滿意滿分,緊迫釘人的令人生煩;可是「底子」卻是如此讓客戶失望透頂,可見公司的管理理念與制度,不因強求「外在表象」就能起死回生? 此事我已對該公司「信譽」灰心不已,後悔當時不聽兒子建言買CRV,還爭論吵了一架,似乎錯了;我當時認為該公司經歷銷美汽車遭罰「大痛」之餘,必能發憤圖強挽回信譽商機,沒想到,連這一點小便宜都「賴」?我活了一甲子,識人無數,經驗竟然讓我「翻更斗」,實在無顏面對江東父老。 諸位網友,這篇經驗談,談的不是「車子」的問題,是賣車、修車「公司」的問題,買車者不得不慎重考量,更不要「鐵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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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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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廠長已經很有誠意了
輪胎破掉換新,你要求保固延長 已經超過他的權限太多,基本上在台灣成立的可能性不大 在美國還有一點可能. 我看,你乾脆要求豐田倆被車價買回好了. 這樣鬧更大. 我是路過看熱鬧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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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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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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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從一個補過的新胎(?),要求那麼多,哪我新車也去自刺補一下,凹四個新輪胎好了。
更何況該輪胎功能上並無減損,無損失如何賠償? 消費者說可能裝運過程出問題,那有無可能車輛外借時出事隱瞞車主呢? 各說各話。 原廠賠一個補過一次的舊胎就好(車主自己扎的那次),收回那個補兩次的,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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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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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才知道這事情已發生三年多...
不過我如果真的買車,也不會買馬自達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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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uttering Plum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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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SEAWATER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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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說我也沒注意到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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