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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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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臭阿!
原來是味道人士發出來的阿..... 是不是為了自己組織的利益著想? 做了一件大善事之後 全國人民老老少少全部認同他門的行為作法 然後........錢通通捐出來給他們用 那修基金會好像有捐款帳號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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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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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這幾年特赦一個一個的開,今天因減刑條例,又有一大票要放出來 引用:
你運氣不錯喔∼昨天看到闖紅燈的一部汽車將另一部過綠燈的汽車撞掉後保險桿 闖紅燈三人、被撞的~中年男子、老婆、小孩也是三人,雙方下車後 撞人的人衝上去立刻掐住中年男子的脖子,撂下狠話後,約略30秒後開車走人 這世道已然如此,亂世不得不用重典的當下 無奈的是 一堆減刑條例、特赦的,進去蹲一下總是能碰到因政治考量的好康的而提前出獄 蹲的日子裡又能跟裡頭的同犯,經驗交流,出來後又能學以致用,下次要逮到已是難上加難 另外看這些人權團體是由哪些社團所組成的,還真是『政治化』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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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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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在下前文中才有希望有要 "永久隔離,遇赦不赦,不准假釋"的無期徒刑 引用:
"亂世用重典"這觀念並不正確 看看中國大陸,相對於台灣,法典中的罰則不可謂不重 然其世道亦不可謂不亂 何也? 公權力的怠惰,較輕犯罪乏人追究 所以偷竊搶劫欺詐橫行 真正能嚇阻犯罪的不是重罰,而是立即會遭到懲罰 光規定闖紅燈判一億元但從來沒人被抓,那有什麼意義 闖一次抓一次罰一次,就算只罰一千八,但想到一違規就會被罰,誰都不會想去挑戰法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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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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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何也?? 地方大啊!?這個省犯了罪,逃到別的省 戶政單位資料都是假的要不記載不明 啥xx橋下自右數來第三棵樹下的也能登載成地址 賄賂一下就合法的新身分證明就到手了 律法能昌明嗎?? 自古以來知道和平時期,律法要鬆,亂世則必用重典 能在『緊』、『弛』之間拿捏合宜的均被稱之為名相 還是覺得臺灣現在還不夠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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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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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有一百萬個廢除死刑的理由
那肯定有一百萬零一個不能廢死刑的理由 如果說廢死刑是為了避免無法挽回的冤獄 試問,警察在面對持刀衝過來的匪徒時 因為面臨危機的壓力,理性思考無法正常運作的情況下,判他死刑一槍斃了他 與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在法庭上交互詰問,審視證據後下的審判 何者誤判的機會比較大? 那麼,廢除死刑之後,是否要廢除軍警的殺人武力? 否則對那些被警察當場打死的匪徒不是很不公平? 來侵略的敵軍也罪不至死啊,誰有權打死他們? 既然軍警的生命權,總有高過匪徒、敵軍生命權的時候 那麼廢除死刑根本毫無意義!徒然縱容犯罪而已!! 進一步講,當警匪槍戰時,匪徒不是更加有恃無恐? 反正打死警察也不會被判死刑...... 對於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又是一大威脅 鼓吹司法改革和強調程序正義,任何人都可接受 因為那是同理心的表現;沒有人希望遭受不公不義的司法對待 但是主張廢除死刑,所為何來?怕自己有一天失風被抓嗎? 還是只是躲在安全的地方唱高調而已? 如果要用永世隔離的無期徒刑,那還不如採"認養制" 判了死刑可以不用執行,只要家屬或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出錢養他 沒人認養?那就給他一個痛快! 而不是花納稅人的錢,那我想應該就沒有人會反對了 否則憑什麼要用納稅人的錢去養那些沒用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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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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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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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抓了不會放出來是不是表示他已經罪大惡極,不能和平常人在一起,這麼可惡的 人還要老百姓繳錢養他一輩子 法律本來就讓確實執行,規範和執行本是兩碼子事;不確實實行怎會知重法沒效果? 不要說一憶啦,超速罰六萬就好,你看超速會不會減少,這種行政罰也不過罰錢了事,但強盜殺人這種關人命的事,不用重刑是不是關一關出來就是活龍一條了.. 人權只會出一張嘴,講的只是理論,實際上也提不出一個好的方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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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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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 好人是沒有人權滴! 壞人才有人權!
窮人本來就該死! 富人是不該課遺產稅滴!! 好人本來就是生給壞人殺滴 ! 窮人本來就是生給富人壓榨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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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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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我不想繳稅養那些非人哉 這樣可以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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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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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冤獄所以要廢除死刑?
這個理由真的是蠻爛的,那要不要把所有的有期、無期徒刑等全部廢掉,因為一樣也有冤獄啊,問題應該是如何去避免冤獄而不是去廢除死刑吧~ ![]() 上面網友提到說要那些人權團體出錢去養這些死刑犯一輩子,既然這麼積極追求自己的理念,出這些錢對他們來說根本就不算什麼吧,這也算是一個平衡點,要不要考慮一下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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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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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應該改成....由一百萬個受害者家屬提出一百萬個廢除死刑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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