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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薰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14
好臭阿!
原來是味道人士發出來的阿.....

是不是為了自己組織的利益著想?
做了一件大善事之後
全國人民老老少少全部認同他門的行為作法
然後........錢通通捐出來給他們用
那修基金會好像有捐款帳號耶
     
      
舊 2007-07-16, 11:14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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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薰離線中  
andy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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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66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所以要用公權力進行報復?
廢除死刑並不代表罪犯就會被放出來,不是嗎?


但這幾年特赦一個一個的開,今天因減刑條例,又有一大票要放出來

引用:
作者s1300045
  跟你說吧,我前幾天其腳踏車才被車撞,而且是那種被撞到飛起的撞。身上的傷是沒有,但是我告訴你,我現在路上騎車會有一種莫大的壓力。你知道那種一步、一步照著規則來、遵守法律但是事情還是發生的那種感覺嗎?我告訴你,是憤怒。

  我想要全部闖紅燈的駕駛吊死在紅綠燈下。我要所有的酒駕全部在路旁行決。我要即使是多小的罪也要受到懲罰,所有的人都該死。

  但是我告訴你,這是不可能的。我也告訴我自己這不可能。有的時候人要學會讓過去過去、有時後人要學會原諒。有的時候你只能笑笑說「只能這樣」。


你運氣不錯喔∼昨天看到闖紅燈的一部汽車將另一部過綠燈的汽車撞掉後保險桿
闖紅燈三人、被撞的~中年男子、老婆、小孩也是三人,雙方下車後
撞人的人衝上去立刻掐住中年男子的脖子,撂下狠話後,約略30秒後開車走人

這世道已然如此,亂世不得不用重典的當下

無奈的是

一堆減刑條例、特赦的,進去蹲一下總是能碰到因政治考量的好康的而提前出獄

蹲的日子裡又能跟裡頭的同犯,經驗交流,出來後又能學以致用,下次要逮到已是難上加難

另外看這些人權團體是由哪些社團所組成的,還真是『政治化』啊∼
 
舊 2007-07-16, 11:18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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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1106離線中  
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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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andy1106
但這幾年特赦一個一個的開,今天因減刑條例,又有一大票要放出來


所以在下前文中才有希望有要
"永久隔離,遇赦不赦,不准假釋"的無期徒刑

引用:
作者andy1106
...這世道已然如此,亂世不得不用重典的當下
無奈的是
一堆減刑條例、特赦的,進去蹲一下總是能碰到因政治考量的好康的而提前出獄
蹲的日子裡又能跟裡頭的同犯,經驗交流,出來後又能學以致用,下次要逮到已是難上加難
另外看這些人權團體是由哪些社團所組成的,還真是『政治化』啊∼


"亂世用重典"這觀念並不正確
看看中國大陸,相對於台灣,法典中的罰則不可謂不重
然其世道亦不可謂不亂
何也?
公權力的怠惰,較輕犯罪乏人追究
所以偷竊搶劫欺詐橫行
真正能嚇阻犯罪的不是重罰,而是立即會遭到懲罰
光規定闖紅燈判一億元但從來沒人被抓,那有什麼意義
闖一次抓一次罰一次,就算只罰一千八,但想到一違規就會被罰,誰都不會想去挑戰法律吧
舊 2007-07-16, 11:42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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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  
andy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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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66
引用:
作者Totenkopf
"亂世用重典"這觀念並不正確
看看中國大陸,相對於台灣,法典中的罰則不可謂不重
然其世道亦不可謂不亂
何也?

何也??
地方大啊!?這個省犯了罪,逃到別的省
戶政單位資料都是假的要不記載不明
啥xx橋下自右數來第三棵樹下的也能登載成地址
賄賂一下就合法的新身分證明就到手了
律法能昌明嗎??
自古以來知道和平時期,律法要鬆,亂世則必用重典
能在『緊』、『弛』之間拿捏合宜的均被稱之為名相

還是覺得臺灣現在還不夠亂??
舊 2007-07-16, 12:1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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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1106離線中  
lu2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如果真有一百萬個廢除死刑的理由
那肯定有一百萬零一個不能廢死刑的理由

如果說廢死刑是為了避免無法挽回的冤獄
試問,警察在面對持刀衝過來的匪徒時
因為面臨危機的壓力,理性思考無法正常運作的情況下,判他死刑一槍斃了他
與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在法庭上交互詰問,審視證據後下的審判
何者誤判的機會比較大?

那麼,廢除死刑之後,是否要廢除軍警的殺人武力?
否則對那些被警察當場打死的匪徒不是很不公平?
來侵略的敵軍也罪不至死啊,誰有權打死他們?
既然軍警的生命權,總有高過匪徒、敵軍生命權的時候
那麼廢除死刑根本毫無意義!徒然縱容犯罪而已!!
進一步講,當警匪槍戰時,匪徒不是更加有恃無恐?
反正打死警察也不會被判死刑......
對於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又是一大威脅

鼓吹司法改革和強調程序正義,任何人都可接受
因為那是同理心的表現;沒有人希望遭受不公不義的司法對待
但是主張廢除死刑,所為何來?怕自己有一天失風被抓嗎?
還是只是躲在安全的地方唱高調而已?

如果要用永世隔離的無期徒刑,那還不如採"認養制"
判了死刑可以不用執行,只要家屬或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出錢養他
沒人認養?那就給他一個痛快!
而不是花納稅人的錢,那我想應該就沒有人會反對了
否則憑什麼要用納稅人的錢去養那些沒用的人渣?
__________________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舊 2007-07-16, 12:40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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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離線中  
Dragon cat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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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所以在下前文中才有希望有要
"永久隔離,遇赦不赦,不准假釋"的無期徒刑



"亂世用重典"這觀念並不正確
看看中國大陸,相對於台灣,法典中的罰則不可謂不重
然其世道亦不可謂不亂
何也?
公權力的怠惰,較輕犯罪乏人追究
所以偷竊搶劫欺詐橫行
真正能嚇阻犯罪的不是重罰,而是立即會遭到懲罰
光規定闖紅燈判一億元但從來沒人被抓,那有什麼意義
闖一次抓一次罰一次,就算只罰一千八,但想到一違規就會被罰,誰都不會想去挑戰法律吧

抓了不會放出來是不是表示他已經罪大惡極,不能和平常人在一起,這麼可惡的 人還要老百姓繳錢養他一輩子
法律本來就讓確實執行,規範和執行本是兩碼子事;不確實實行怎會知重法沒效果?
不要說一憶啦,超速罰六萬就好,你看超速會不會減少,這種行政罰也不過罰錢了事,但強盜殺人這種關人命的事,不用重刑是不是關一關出來就是活龍一條了..
人權只會出一張嘴,講的只是理論,實際上也提不出一個好的方式啊
舊 2007-07-16, 01:19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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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cat離線中  
KaKaLoT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269
這年頭, 好人是沒有人權滴! 壞人才有人權!
窮人本來就該死! 富人是不該課遺產稅滴!!

好人本來就是生給壞人殺滴 !
窮人本來就是生給富人壓榨滴!
舊 2007-07-16, 01:3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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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aLoTo離線中  
saiz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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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610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所以要用公權力進行報復?
廢除死刑並不代表罪犯就會被放出來,不是嗎?

因為我不想繳稅養那些非人哉 這樣可以嗎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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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7-16, 01:58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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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z離線中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有冤獄所以要廢除死刑?
這個理由真的是蠻爛的,那要不要把所有的有期、無期徒刑等全部廢掉,因為一樣也有冤獄啊,問題應該是如何去避免冤獄而不是去廢除死刑吧~
上面網友提到說要那些人權團體出錢去養這些死刑犯一輩子,既然這麼積極追求自己的理念,出這些錢對他們來說根本就不算什麼吧,這也算是一個平衡點,要不要考慮一下啊~
舊 2007-07-16, 02:17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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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離線中  
BIOS
Advance Member
 
BI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52
建議....
應該改成....由一百萬個受害者家屬提出一百萬個廢除死刑的理由....
舊 2007-07-16, 02:43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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