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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楠梓、淡水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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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身障者本來就是要給一些包容和方便, 不然市政府為何會給他這一份工作, 重點就是在於他要保住自己工作方式, 挾自己領殘障手冊,還叫一堆媒體到市政府拍攝他可憐的樣子, 想博以同情,藉媒體給予市政府壓力, 如果大家還記得,他有一幕走路走到跌倒的畫面, 我想那一幕也是故意所要製造出來的「可憐效果」罷了, 如果今天一位連走路都有問題的身障者, 怎麼可能還升任市政府跑腿送公文,處理文件的工作, 只能說這位身障者剛好很「合」媒體的回味罷了; 身障者應該是被給予多一些的方便和包容, 但不是以這樣的方式來保住自己的工作, 如果他的態度是積極且正面的,我想大家也不會說什麼, 而他這一、兩天的行為,也只是讓人家更看不起而已, 所以人家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就是這個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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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07-07-13 12:33 AM 被 -翔-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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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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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他今天並不是為了所有肢障人在爭取權利... 他自己也說了:我只考慮到我自己,沒有考慮到其他人。 今天不管他是不是被記者給誘導說出來。 但是既然他會說出來那也代表他內心就這麼想了。 光這點,在加上今天他那附利用媒體要糖吃的嘴臉... 恕我直言,我就看不起這個自私的傢伙... 這麼不明事理,約聘工作時間到就該走人了還在吵什麼? 鬧什麼笑話?莫名其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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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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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很多雇主看到這個新聞
我看沒有幾個老闆敢用他 要是讓他上班 只要他不爽就是找記者找議員來 老闆會忙不完 工作都不用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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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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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看了 我從頭到尾也沒有評論過他的品格如何 如果你認為我說的有些話不妥 那上面一堆罵人腦殘的呢? 您的標準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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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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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絕對不能用.
奸到了不要臉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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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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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您有沒有看清楚我的發言 我所說的包容非常簡單 僅僅是針對上面好幾位罵人腦殘的人,希望他們不要那麼沒口德而已 本篇12樓的網兄已經說明了,我就不再重覆 至於您要提到羅倫佐? 不知道您從我的哪一段發言看到我說應該給他繼續留任或是給其他實質的幫助? 不然為什麼會提到羅倫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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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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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重點是此君的行為即使是一個正常人所作我想在道理上也是站不住腳的吧" 意思是對於正常人的要求要比肢障者寛鬆嗎? 肢障者本來就該享有特別待遇吧?不然立法保障是假的嗎.... 或許他的態度是有問題,但是我們這些好手好腳的人,能保証在失去身體的自由時, 仍能保持和目前一樣的心態嗎? 我也覺得他的態度有問題,但是我也沒有什麼立場去抨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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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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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您還是看清楚我的發言後再回覆我吧... 建議您QUOTE一句或一段一一來說明您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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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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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現在人看文都不看完嗎? 只是希望各位嘴巴不要那麼缺德罷了 我何時提到他應該要留任該工作? 何時提到應該給他什麼樣實質的幫助? 至於你說他這樣吵,別人更不敢用他,這我不否認,他需要自己承擔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他應該繼續留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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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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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那位同事很棒 不過您可以回頭去看看12樓的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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