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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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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相信自己用GOOGLE找,打股市禿鷹或是林忠正就可以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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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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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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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說的是這2件,那我的說法如下: 李進誠勉強可算洩密,林忠正是關說,再者這2人都已起訴,跟你說的:「金管會之前洩密才叫做離譜,還盜用個人資料,罰自己就沒罰的那樣重,都是一堆小嘍嘍被開除,那大的那些人是不是應該拉去槍斃?又是一個完全不合比例原則的開罰方式∼∼」似乎有差異。 1.哪來的盜用個人資料? 2.他們不是小嘍囉 3.被起訴還算不重嗎? 4.哪來的小嘍囉被開除阿?是指何人?請明示! 5.這2人是司法起訴,不是什麼自己就沒罰那麼重,根本不是自己罰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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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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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沒錯 不過整件事最嚴重的是申請書外流 那些好奇查詢存款明細或消費紀錄的人跟申請書的外流是無關的 有紀錄可查表示這部分內控機制是ok的 如果趙xx在其他銀行有開戶 該銀行一定也會有上百人去查他的資料 此文章於 2007-05-20 08:34 AM 被 hsinyic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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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流放中
文章: 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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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林先生會出這種紕漏大概也不讓人意外,很多年前想炒作台開時年代的 邱先生也插過手,那時林先生還在當立委,我聽說過他教人發財的一些伎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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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教三大指導原則: 投降輸一半 退一步海闊天空 禁止相親聯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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