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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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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有教官的權威,當學生的就不要去挑戰他
就跟在家裡不要挑戰父母,在公司不要挑戰主管、老闆 說不能挑戰他們,不是就不能夠與他們溝通啊!如果都用了情緒性、攻擊性的字眼,對方怎麼不會想捍衛他自己的權威? 就像我們走在路上,打了迎面而來的陌生人一個巴掌,你怎麼期待他不會也賞你一巴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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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見天日 罪惡坑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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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多說,
會這樣對師長e04e04e04的學生, 根本也不會在意是1支警告還是1支大過了, 至於這個教官如何? 我覺得沒甚麼,更爛更破的都有~ 要硬上只顯得自己的不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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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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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曾說過不再回應此文
現在卻說話不算話,實在非常抱歉.... 說真的.我也覺得 老實把E04掛在嘴邊非常不智 但我真的不明白....很多成年人尚且管不住自己 為什麼大家對這學生卻這麼要求? 不能要求嗎? 我覺得可以....但要拿出道理來跟學生講 不能只是記過, "什麼勇氣要付出代價" = = 這什麼話 在我聽起來,不過像是三流電視劇的台詞罷了,一點教育的味道都沒有 這樣對那個學生會有幫助嗎? 在過去....尊師重道也是我所推崇的 但現在這個世道....奇奇怪怪的事情這麼多 老師不老師 學生不學生....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才是對的 一個權威 需要被尊重,也或許不容挑戰 但....最基本我認為還是要 合乎情 合乎理 即便你是權威 我突然想起很久前看過的一本書. 是侯文詠的"危險心靈" 有人看過嗎? 可是內容我幾乎的忘光了 突然.....突然很想看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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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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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也沒有說是罰站... 何況走人事全班都走人 只是那個人罵e04 結果被記大過 最好是教官對所有事情標準都這樣 上面有人叫人不要挑戰權威,真是順民當慣了 (老闆的愛將?) (雖然我認為學生的方法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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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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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就對了? 若現在學生時期不要求 , 難道等他將來成年出了社會了.......再讓這社會上又多那麼一個不知是非輕重的人? 在學校被處罰那還算好了 , 出了社會若是隨口把e04掛在嘴邊........上至讓你丟工作下到讓你被捅一刀都不無可能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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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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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你這種判斷力, 我知道你絕當不了法官 引用:
你可以不用尊敬路上的每一個人, 但不代表你可以訐譙路上的每一個人, 危險心靈寫得不錯 , 不過如果由一個亂七八糟的人來寫就沒說服力了, 侯文詠所有的一切都照著正規走, 所以他能考上台大, 有今天的地位, 苦苓也是一樣, 如果他當學生時就亂七八糟, 他根本當不了老師, 老師沒做好不代表你就可以罵他扁他, 他錯不代表你要跟著錯, 當學生就把自己的本份盡好,當軍人就乖乖服從上面的指示, 出社會就好好的工作, 別人是別人,你是你, 盡本份這三個字很難懂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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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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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姑且不論當事人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就算構成也是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您的引用似乎有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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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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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有錯在先
該學生被記過也是剛好而已 基本上這是兩件事情 不過應該可以處理的更好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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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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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講的論點著立點不足。
在馬路上,大家都曉得,馬路上的十字路口、岔路,有紅綠燈的絕對是綠燈通行,沒紅綠燈的看情形。 1.假設消防車、救護車、警車值勤時要過,這時候"交通規則"應該低於公務車執行勤務的優先權吧? 2.沒紅綠燈照常理說,小路要讓大路,但有次我朋友開車行經一小路岔口沒有減速,而小路出來的機車也沒注意有無來車硬要過,小過發生擦撞,事後還是大車賠小車 (當然有無車速過快、"應注意未注意"...牽扯太廣泛,不在討論範疇),所以小路讓大路這不是絕對的,凡事只是小心無妙。 3.眼看自己的線道已經亮綠燈幾秒鐘,但左右來車有人企圖闖紅燈而非黃燈,就讓他過吧,難道遵守交通規則,照行不誤嗎? 在學校,平常上課時教授、老師說某幾題會考,但到考試時,卻發現自己背的沒在題目上,如果老師好溝通,還可以抱怨,但如果是不苟言笑又正經的老師呢? 用嚴厲的態度指責老師不守信用,就算據以力爭讓老師沒話說了,實際上在老師的名單已經黑掉了,或許比那些沒來考的學生、常曠課的學生黑。 當兵時,一介平民在裡面就是士兵,聽從命令,犯錯處罰,嚴重時判軍法,假設他真心為國軍、軍隊好,教訓上級、指責長官的缺失,請問他會放榮譽假嗎? 這件案例中,教官、學生都有錯,只是學生錯的"事實"比較嚴重,哪有人敢對師長、長輩們罵髒話啊? 就算是基於義憤而殺人者,可從輕判刑,但還是殺人罪啊! 依我的價值觀裡,教官沒有很嚴重的找麻煩,沒有言語暴力、肢體拉扯、體罰、不讓學生回家,甚至對女學生毛手毛腳...,一項也沒有,那學生的反應不太像一般人,假使該學生平時跟教官很熟、哥們相稱,罵X真的只是語助詞而已,但也不可能在眾多學生面前說X吧!! 在我學生時代裡,抽菸都不見得會被記申誡、警告了,會被記過的通常是犯很嚴重的錯,而且被記大過對未來升學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不論如何,都應該請那名學生由同學或家長陪同,去跟教官道歉,就算教官不對在先,難道有人隨口罵你一句,你就要動手打他嗎? 我只是一名學生,在社會沒有權勢也沒有地位,但我的經驗裡,處事圓融、息事寧人會比較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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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彰化/新竹
文章: 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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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樓主
關於那學生,當然我是完全不知道他是誰,但我聽說那位肇事同學似乎也是快讀不下去的那種同學,究竟是成績太差,還是品行太差我就不知道了∼ 然後關於有人提到說等不到教官時,可以請班長或其他幹部代表去找教官來 我是不知道那學校的格局如何,是不是教官室可以直接看得到操場? 但教官直接點名說那班沒有來,那就等於至少那10分鐘內,教官是完全沒出現的 還有有人提到說唱不唱國歌的問題,我是認為是學生就該開口唱,除非是那個學校都已經放任到唱不唱都無所謂了,那種情況下,可以說是整校都啞口無聲剩樂隊了吧! 我發這文章主要是要讓大家交流意見,我知道這話題應該會有很多種看法出現,但不希望大家有筆戰喔∼ 這文章的當事人如何我不知道,當然也不會有更多後續結局出現,所以請大家不要筆戰,因為應該是不會有絕對的答案出現的。 只希望大家抱著尊重其他人的意見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就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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