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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頭份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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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體暴力也不一定是女性的問題
有些男人根本就是草莓族(不要以為五年級沒這種人) 碰到一點挫折就胡亂發洩 從摔東西到打人 最後知道不該打人結果自殘 ![]() 這才是最恐怖的 家裡有這種不定時炸彈 才恐怖.... 建議樓主不要抱持這種負面型的思考 持續如此的話 把這種行為合理化就不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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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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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何處理? 你要離婚要離家出走要怎樣都可以, 重點你有沒有搞清楚? 打人是犯法的, 除非你去一個打人不犯法的地方 , 不然如果對方要告你, 那你就吃不完兜著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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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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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女人不能打, 是誰你都不能打, 不然會吃上官司, 對方做錯什麼, 你只能循法律途徑, 不然就學那個gunman, 去拿一把槍來掃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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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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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rclaw.com.tw/6Laws.asp?F...ype=2&LawId=532 看來判得很輕, 應該可以繼續打沒關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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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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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好怕喔 下次不用腳踹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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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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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不贊成暴力,暴力解決不了問題,不過...
引用:
引用:
以上這絕對都是過來人才能體會的話,肢體傷人可以驗傷告對方,但因為 無理的語言所造成的心理傷害,法律可有明文保障??? 還是不希望有暴力事件發生,不過我相信,大部分被打的,都是因為對方 已經被激怒到無法忍受的地步才會發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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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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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著我說的話!我一定買上賞他500大洋(像這種要求,這輩子沒見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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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文章: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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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真笨
娶個WWE的DIVA回去當老婆不就好了
每天都可以玩摔角 根本沒力氣與閒空打老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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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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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暴力,肢體暴力,一樣是暴力
一樣是傷害,有差嗎? 明明要用鼓勵法,為何要用激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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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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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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