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7
|
我想這就是Taiwan Spirit
台灣精神! 簡單來說 就是集合所有負面的人性表現 這就是台灣精神...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大安區
文章: 527
|
如果大家真的要把這些不應該有的現象全部歸咎這就是台灣這樣的想法的話...
那不是只是台灣沒救了!連你們也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
照相, 是第一人稱的視野。 相片, 則是第三人稱的觀點 ~~~C.R. http://www.wretch.cc/album/bearcr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
各位,見義勇為下手前,記得先想一想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否則執法人員只會在法律枝節上猛攻你,不會考慮及時喚起民眾義憤,消除危機的重要。
壞人人權得道時代? 現代社會,如果沒有法律知識,你是沒資格見義勇為! 此文章於 2007-01-17 04:38 AM 被 gmary50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69
|
這年頭見義勇為實在沒多大好處,建議還是少做為好。
不過還是有例外,譬如在台北市,下雨天,公車專用道上有正妹想過馬路沒有雨傘,這時候如果你恰好有傘,當然就要見義勇為。 小弟有一次經驗,還把傘借給她回女生宿舍(從捷運站要走十多分鐘),我自己搭公車(我坐捷運轉公車)回男生宿舍(公車站牌走五分鐘)。 後來呢?她請我一頓下午茶,我又請回一頓......。
__________________
一號機:HP-COMPAQ Presario S5280AP 邁入第六年壽期 ![]() 無意義的配備不列入簽名...... ![]() 顯示器:acer V233H 23吋寬廣視野讓你心胸寬廣 ![]() 二號機:acer Aspire 2920 602G25Mn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
引用:
見義勇為本是人性光輝的自然反應,不是好處的算盤精算。 讓一個社會敢出頭的人,用法律纏死他,讓壞人得逞逍遙,這是法律保護壞人人權的另一妙用。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豬圈
文章: 83
|
看到這篇
我只能說,出頭的吃力不討好 相關事證的收集相當重要,但是證據不充份前最好不要貿然提告 最近也為了差不多的事情,在處理 雖然我只是掌握他的一些事證,但是由於這些證據不能讓這騙子蹲太久 也是由於這騙子,行徑過度大膽,才會留下一堆證據,最重要的就是物證 現在就偽造文書,詐欺,毀謗罪來收集資料中,可能還有其他的可以告
__________________
頻寬越大,小朋友就走的越快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
|
前面有人提到自殺
唔....我想說句話,關於自殺 我小時候會認為自殺的人很笨,又很不負責任 事實上,自殺也確實會造成留下來的人的負擔 不管是心理上,還是金錢上,是一個很不好的行為 但是,隨著年紀漸長,也開始明白人世間 真的有活著比死了還痛苦的事,而不是所有人都是那麼堅強 我開始能瞭解為什麼有些人會選擇自殺 我說這些話並不是我讚成自殺這種行為 而是說....有些人選擇了這條路 他們當下的心情,真的不是我們所能理解的 所以也希望我們也不要給他們太多責難 所謂人死為大....有時關乎的不是 是非對錯 而是關乎人情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7
|
沒遇到的事,你永遠也不知道會以什麼結局收尾!
__________________
「天地玄妙無盡藏,星辰引渡一點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