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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
Master Member
 
我是湯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文章: 2,218
這些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士因為自己家裡的親人沒有被人家 "先**後殺" + "分屍丟棄" 或是 "連砍100多刀" + "推落橋底", 所以腦殘到已經不知道何謂 "治亂世用重典", 現在這個社會, 道德淪亡, 治安敗壞, 還整天說這些不切實際的狗屁話, 真希望他們的家裡人哪天也被這些壞人給砍個精光, 看看他們還會不會叫說什麼要 "廢除死刑"!!!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此文章於 2006-10-13 07:32 AM 被 我是湯姆 編輯.
舊 2006-10-13, 07:31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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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離線中  
ly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157
現在居民都在抗議監獄就是你鄰居
人滿為患時, 不知要在哪加蓋喔? 養犯人的錢不知從哪裡來?

打嘴砲很容易! 請希望廢除死刑的同胞們, 也順便提出完整的配套措施
 
舊 2006-10-13, 07:59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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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l離線中  
philips107s
Major Member
 
philips107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榕樹下
文章: 221
廢除死刑應該算重大政策吧∼那應該可以用到公民投票法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只是..沒有人帶頭∼似乎也很難成案!!
要是公投這個我一定跑第一去投的..

話說∼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以後如果殺人不用判死刑∼只要關個幾十年
那是不是以後欠人錢只要每天還一塊還到天荒地老
那天就可以了?
舊 2006-10-13, 08:47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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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s107s離線中  
公背婆
Amateur Member
 
公背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6
引用:
作者JamesC
資料錯誤
現在世界上還有死刑的國家包括台灣有 74個 link! (http://www.infoplease.com/ipa/A0777460.html)
google 一下子就可以知道了
請不要人云亦云散佈錯誤資訊好嗎?

廢除死刑絕對不是個好主意
若是真正的尊重生命
那麼那些廢除死刑的國家為何還要維持軍隊呢?
軍人的職責簡而言之不也就是殺人和準備殺人嗎?
所以這些 "先進" 並 "人道" 的國家 一方面自欺欺人地廢死刑
另一方面開發並購買武器準備殺人
原來這樣才算大家所嚮往的尊重生命的人道社會呀!!!


太贊同您的說法了!
一群偽善者...
__________________
讓我們一起尋找通往幸福的道路...
舊 2006-10-13, 09:21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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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背婆離線中  
lawson7212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68
不相信台灣司法,卻又相信台灣司法下所判決的死刑...真是具備高度的容錯機制...
舊 2006-10-13, 09:43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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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son7212a離線中  
BMG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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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art_id=2952164

等到像新聞中這種人渣對待完那些人權組織的家屬後
人權組織再來跟人這種人罪不至死其情可憫吧
舊 2006-10-13, 09:58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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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離線中  
JamesC
*停權中*
 
James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erra firma
文章: 251
引用:
作者lawson7212a
不相信台灣司法,卻又相信台灣司法下所判決的死刑...真是具備高度的容錯機制...


行為科學曾發現人類對於受到他人的危害遭受損失後
若是要在被害人在
1. 接受加害者的補償
2. 向加害者報復而不要補償
兩項選擇之間做決定
被害人往往選2
這個報復的心理是人性的一部份
就像賭博買春一般
不管用甚麼官冕堂皇的理由來禁止或是 "疏導"
他們永遠都是會存在於人纇社會之中的
所以我認為執行方式可能會改變
但是死刑絕不可免!!

所以若是怕司法不公而主張廢除死刑
那麼乾脆監獄也不用設了 因為司法 "可能不公" 呀!!!

此文章於 2006-10-13 10:14 AM 被 JamesC 編輯.
舊 2006-10-13, 10:13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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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C離線中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公背婆
太贊同您的說法了!
一群偽善者...

想到一部電影,軍火之王.......
嘴巴說人道,手上拿槍換鈔票,這才是王道啦~
舊 2006-10-13, 10:14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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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離線中  
lawson7212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68
引用:
作者JamesC
(a)行為科學曾發現人類對於受到他人的危害遭受損失後
若是要在被害人在
1. 接受加害者的補償
2. 向加害者報復而不要補償
兩項選擇之間做決定
被害人往往選2
(b)這個報復的心理是人性的一部份
就像賭博買春一般
不管用甚麼官冕堂皇的理由來禁止或是 "疏導"
他們永遠都是會存在於人纇社會之中的
(c)所以我認為執行方式可能會改變
但是死刑絕不可免!!

(d)所以若是怕司法不公而主張廢除死刑
那麼乾脆監獄也不用設了 因為司法 "可能不公" 呀!!!


∼(a):回覆制度派的也做的不少實證調查,結果選1

(b):這是情感性的文字用法,所以沒有對錯

∼(c):除了無對錯的(b)外,這個結論缺乏堅強的理由

∼(d):生命&自由不等價,不能相提並論
舊 2006-10-13, 10:36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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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son7212a離線中  
titanic
Elite Member
 
titani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R.O.C
文章: 5,636
難怪治安越來越好了
舊 2006-10-13, 10:41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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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ic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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