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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咕咕鳥住在咕咕鐘裡面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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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有個人...在一個到處都是人的廣場...
對你大喊...趕羚羊~~~ 你要告他公然汙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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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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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支持樓主告,
網路上太多人口無遮攔, 以為隔個螢幕就可以隨便亂罵人. 希望樓主絕對不要心軟, 看過好幾個案例最後都是要被告的人媽媽跑出來求饒, 結果原告因此心軟不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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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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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好還是先看看別人怎麼說吧.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577915&page=21 http://forum.pcdvd.com.tw/showpost....8&postcount=241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59438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37&postcount=21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60&page=1&pp=10 此文章於 2006-10-11 10:27 AM 被 白色墨水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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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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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的這麼輕鬆,那你要不要幫樓主負擔訴訟費? 訴訟費不是你付的,花的也不是你的時間,你當然說的輕鬆! 你說你看過好幾個案例,你看過的案例跟樓主的情形一樣嘛? 能不能說幾個實例來聽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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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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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傢伙很誇張 我在打電玩時他在公開場合就抓住我的手 行徑很誇張 我很想在這邊公開他的blog 讓大家看看它啥鳥樣 他說他自己是巴哈鳥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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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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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pcdvd就不說了, 一堆要告人最後都沒告的嘴砲. 印象最深的是在外面某站, 有人罵人罵到別人的父母去, 還罵得非常難聽. 被罵的氣到決定討回公道, 當然罵人者根本不當一回事. 他連存證信函都寄了. 結果是罵人者家人收到, 看到內容嚇到, 罵人者母親親自登門謝罪希望對方看在罵人者年紀輕不懂事放他一馬. 被罵的人也因為人家母親都親自來道歉了, 最後決定不告了. 此文章於 2006-10-13 11:58 AM 被 sunlan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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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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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也算是個例子?? 我本以為你會舉出個真的經由法律程序而判定原告勝訴的! 沒想到卻只是個用存證信函嚇人的例子! Orz. 這樣你也鼓吹樓主告???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對方沒嚇走,而進入法律程序該當如何? 樓上那麼多人都說了,你認為樓主真的有機會告成功? 還是到頭來碰的一鼻子灰? 事不關己,花的不是你的時間和錢,當然可以說的輕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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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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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頭看看我是怎麼寫的,
我可沒說看過告成功的, 只是感嘆一堆人只會說要告到最後都是嘴砲一堆, 網路上口無遮攔的繼續作亂. 反正大家都認為網路可以口無遮攔那就隨便, 反正被罵的又不是我. 此文章於 2006-10-13 04:54 PM 被 sunlan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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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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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感謝大大對我的用心 我很感謝 我會多多斟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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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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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麼反而怪那些受害者不提告,因而造成網路上的人口無遮欄呢?這算是什麼怪道理? 受害者的重點在於: 1.有嚴重到必須要花錢花時間去提告嘛? 2.有告成功的機會嘛? 或許那些說要告的人,只是想嚇嚇他們而已,跟你說的用存證信函嚇他們的道理一樣! 現在你又怪他們嘴砲,說了又不敢告,這算什麼??? 一開始支持樓主告,然後又說不告造成網路上的人口無遮欄,最後又說反正被罵的一定不是你! 從同仇敵愾,到事不關己,你的人格轉�**棬u快阿! 此文章於 2006-10-13 05:54 PM 被 emmashi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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