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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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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說你在講手機 我是說很討厭行人穿越馬路的時候講手機 因為會很多突發的狀況會因為講手機分心沒注意到造成危險 就算在訓車油門還是可以適度的加大 而且新車在出廠前就已經被狂操過了 真的是不用太在意訓車要龜速的觀念 但是也不要狂操 注意換機油的時機比較實在一點 如果因為這樣的撞擊造成人員的傷亡或是車台的變形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因小失大....... 新手騎車誰沒出過車禍 平安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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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全家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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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有沒有超速
有超速的話 誰對不對目前就很難說了 不過這種狀況大概都是各自分擔對方的費用 或是自己善後 對方願意給你修車、醫療 說真的 你很幸運了 我之前被撞 去頂到前面的汽車 變成夾心餅乾 前面後面都受損 人也有點小擦傷 結果是我賠給車主 還沒人賠我可憐的小GOING 警察來的話 一人都是一張紅單 所以叫之前先想清楚 摩托車好像要快900的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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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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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拿回來了,雖然修好了,但新車有磨傷真是
也去照電光,還好沒骨頭沒事 想說去照幾張那邊的道路照片,但這樣會曝露身份, 到時要是太多人找我簽名我會很麻煩的 (再說下去會爆料.....and 我畫的圖真是爛... )so 這篇文章就讓他沉到海底了 結論:發生車禍,不管怎樣都要找警察 開車請小心慢行....共勉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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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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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路權樓主錯比較多
可是我記得還有一項條文似乎適用這件車禍 就是類似轉彎車或過馬路的車已經過了馬路的幾分之幾(好像是1/3) 直行車還撞上去 直行車的過失會比較大 從圖看來 樓主應該已經過了1/2馬路了 這時應該是直行車要讓 而且撞擊點在側板而不是車頭 感覺是快完成過馬路這個動作時被撞 這車禍誰過失多我覺得很難說囉 加上直行車有煞車痕可計算出汽車車速 如果有超速 車禍鑑定上直行車過失應該不會少於50% ------------------------------------------ 以上是就以前車禍查過的條文推論的 樓主這次遇到對方願意主動賠償 可以息事寧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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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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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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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用這個觀念開車很危險,七月一號起已經強調絕對路權了,即使過了十分之九,轉彎車被直行車撞都是轉彎車的錯,需負100%責任,切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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