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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00
Regular Member
 
K7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94
為什麼大家不想想怎樣去配合規定,而總是要規定去配合人,隧道中開快車出事比例很高耶><
     
      
舊 2006-06-13, 07:10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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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700離線中  
spiderwood
Major Member
 
spiderwoo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59
會發生車禍,一定都是開快車惹禍的嗎?


會發生車禍應該是不長眼的居多吧!
 
舊 2006-06-13, 07:14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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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derwood離線中  
Johnson_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84
保持 "車距" 比較重要吧

塞車時也要保持 "車距"
這樣, 就不會有太多車在隧道內, 也符合限制車輛數的重點.

速限可以放寬到100Km, 比較不會打瞌睡.

.
舊 2006-06-13, 07:42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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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_01離線中  
mill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竹南
文章: 130
雪山隧道實在太長了,限速合理啦!

前陣子收到的,你要發生這樣的事嗎?

隧道內沒有陽光照射,地面因排氣油,輪胎容易產生打滑,所以在隧道內保持距離,車速不要太快,才是上策!!!

http://my.so-net.net.tw/ccchen0316/mv/lefortovo.wmv
__________________
住在無高速網路的鄉下
111/6/12終於有500M可以用了
被封印多年的100M
舊 2006-06-13, 08:09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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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i離線中  
brotherbaseball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18
就不要開到70不就好了
限速本來就是規定
這樣的長隧道 倘若你還在意那一點點速差
只要一不小心 出了車禍
後果不堪設想
遵守規定就好了
舊 2006-06-13, 08:23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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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therbaseball離線中  
Earstor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開70以下差不多的速度啊, 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舊 2006-06-13, 08:25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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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離線中  
七八大頭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4
我認為應該要限速30km/hr比較合理,且超過0.1km/hr就開罰100萬!
反正十次車禍九次快,沒事開那麼快幹麻?
真是不懂這有什麼好吵的? 慢慢開就好了...
倒是任意變換車道不應該罰的,反正大家都開那麼慢換個車道會怎樣? 有誰聽過十次車禍九次變換車道嗎?
未保持安全距離也不該罰,反正開慢一點什麼事都無所謂....
所以只要慢慢開就好了... 限速20km/hr就好了! 超速罰五百萬! 太慢? 有事請早出門! 罰太多? 守規矩不怕罰!
一且只要慢慢開,其他無所謂!
舊 2006-06-13, 08:30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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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大頭離線中  
feedback
Master Member
 
feedba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氣候越來越不友善的中部首善之區
文章: 1,773
雖然70公理的速限是挺合理的,但是沒有設緩衝直就比較麻煩一點,畢竟測速照相都會有誤差
如果說被測出超過70公理一率開罰,那所有駕駛以60公里的時速當做基準來行駛應該是可以預期的
但畢竟如果在接近70公里被誤測成超速也不符合公平原則,所以緩衝值似乎還是有設置的必要?

不過反過來想,設置緩衝值等於把大多數一般駕駛的自我標準提高到接近速限的70公里,這又變成變相提高公路的速限值了
所以要嘛設60公里的速限,有緩衝值,不然就70公里速限,沒有緩衝值
根據朝三暮四的典故,似乎後者是比較能被猴子.......駕駛人所接受的
__________________

我最欣賞的指揮家 Karl B螌hm ﹝Austria﹞ 和我最喜愛的鋼琴家 Maurizio Pollini ﹝Italy﹞
舊 2006-06-13, 08:33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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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dback離線中  
GXroots
Master Member
 
GXroot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0
引用:
作者七八大頭
我認為應該要限速30km/hr比較合理,且超過0.1km/hr就開罰100萬!
反正十次車禍九次快,沒事開那麼快幹麻? 沒事開汽車幹麻? 30km/hr騎自行車就行了..浪費能源...
真是不懂這有什麼好吵的? 慢慢開就好了...
倒是任意變換車道不應該罰的,反正大家都開那麼慢換個車道會怎樣? 有誰聽過十次車禍九次變換車道嗎?
未保持安全距離也不該罰,反正開慢一點什麼事都無所謂....
所以只要慢慢開就好了... 限速20km/hr就好了! 超速罰五百萬! 太慢? 有事請早出門! 罰太多? 守規矩不怕罰!
一且只要慢慢開,其他無所謂!


幸好你不是官員, 立委...
要不然又有人要罵腦殘立委了...
__________________
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此文章於 2006-06-13 08:44 AM 被 GXroots 編輯.
舊 2006-06-13, 08:43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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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roots離線中  
汗味站警.
Major Member
 
汗味站警.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85
引用:
作者addri
我是沒有氣,可是行車維持在70km/h沒有寬限值,如果遇到下坡就會中獎,開車也不可能一直注意著儀表版吧...

不過安全還是比較重要..

為了您可愛的小女兒.及您家人的安全,
荷包就不那麼重要了,
不要玩速度遊戲...就開60吧...

曾目賭因為享受速度極限邊緣的爽快,
遇突發狀況反應不及..斷送小孩子性命的慘狀,
往生者父母一輩子背負著愧疚,至今無法釋懷.....
舊 2006-06-13, 08:47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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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味站警.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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