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mugen1101
Regular Member
 
mugen11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M-TEC
文章: 76
真不知道這些法官是不是腦袋裝xx
很多案件都因為法官的自由心證來判
他們高興怎麼判就怎麼判

能不能有陪審團的制度啊
     
      
舊 2006-02-21, 06:50 P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gen1101離線中  
yider
Elite Member
 
yi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人權團體向來重視案子中活人的權利,而不理會案子外其他人等的人權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6-02-21, 06:56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ider離線中  
len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42
媽的,我可以罵髒話嗎,法官是白痴嗎
就像前面有人說的,有人一輩子都走不出這個傷痛的.......
台灣的法律是給白痴法官來決定的嗎???!!!!!

抱歉,極度不爽中
__________________
我乃塵世間一位迷途小書僮
舊 2006-02-21, 06:58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ens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topmouse0411
如果那個法官有收取不當利益...

希望那個法官會為他的行為遭受到報應...



那你可要失望了
法官是終身職
法官就算是犯了法(刑事!民事不算)
要不要免職是看其他法官的決議
官官相護...........

法官是台灣的一大亂源

此文章於 2006-02-21 07:02 PM 被 nomad 編輯.
舊 2006-02-21, 07:01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mad離線中  
orcish
Master Member
 
orci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熱火爐
文章: 2,289
幹嘛比這種~犯罪率低才是人民的期望...
引用:
作者sofaly2006
死刑人數少對國家是好印象
好像某個組織會公佈各國資料
就互相比較人數多的(應該是比例吧)就被貼上標籤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6-02-21, 07:10 P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rcish離線中  
uyfduyjhy
Senior Member
 
uyfduyjh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262
我真的好想替天行道斃了這畜生跟那法官...
看了真是想罵髒話........................
舊 2006-02-21, 07:15 P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uyfduyjhy離線中  
O型的母獅
New Member
 
O型的母獅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文章: 7
引用:
作者志元
美國好像有種是終身監禁 不得保釋 台灣不知道有沒有?

這樣很浪費糧食
引用:
作者nomad
那你可要失望了
法官是終身職
法官就算是犯了法(刑事!民事不算)
要不要免職是看其他法官的決議
官官相護...........

法官是台灣的一大亂源

這˙˙˙˙˙˙˙˙˙我們可不可以要求陪審團加入決議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感謝HJIM˙PCDVD-RW及fictinks網友熱心編輯

對情人言聽計從的母獅子,不是沒腦袋的女性,也不是盲目崇拜英雄的弱女子
所以我是有仇報仇 有恩不一定報

我不是 我不是 我不是Elros家的母獅 再誤認的話,信不信 我會咬人喔

此文章於 2006-02-22 01:52 AM 被 O型的母獅 編輯.
舊 2006-02-22, 01:48 A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型的母獅離線中  
azrael0
New Member
 
azrael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
本應判處死刑;但慮及王未傷及人命,犯後表示悔悟,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似乎罪犯被抓到,都馬一定會說:「我是冤旺的」「我也很後悔」
都已經是累犯好幾十次的累犯了,還有什麼好判的,最少也要把它小弟弟剁掉餵狗
無期徒刑....浪費國家資源養這種畜牲
__________________
╲╱ 這個程式執行的作業無效,即將關閉!
╱╲ 如果問題無法解決,請勿洽詢程式設計人員。
舊 2006-02-22, 02:09 A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zrael0離線中  
巧克力酥片
Senior Member
 
巧克力酥片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68
廢死刑真的不是一件很好的主意。前二天看到一則新聞:被判處死刑,而尚未執行者,每天都要渡過死不如死的煎熬,而且現在死刑執行的時間從清晨改在晚上行刑,只要鐵門一開,每個死徒心就跳了一下,這樣的情況,已經逼瘋了二位死徒。勇哥有部電影「我在死牢的日子」這部就寫實刻畫死囚待行刑前的心情(只是那時還是早上行刑的時代)。
有些網友會叫好,我也是這麼認為,也是多少存有報復的心態。但是重刑的目的不在於報復,而在於警惕,能夠保護多數人。如果這麼輕易廢除,以後只會讓真的安份守己的人受到傷害。現在是科學辦案時代,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輕易定他人罪名,減少冤獄的發生,死刑還是有它的必要性的。
舊 2006-02-22, 02:24 A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巧克力酥片離線中  
巧克力酥片
Senior Member
 
巧克力酥片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68
引用:
作者pingua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udn/20060221/index-20060221032112035105.html

十年前在嘉義地區犯下九件強劫強姦案,四件強盜案的王金生,歷經七次死刑判決,後因懲治盜匪條例廢止,強劫強姦罪不再是唯一死罪,他才逃離鬼門關。昨天最高法院判決他無期徒刑確定,刑前須經最長三年的強制治療。
王金生被起訴犯下卅餘案,為了確定犯案事實,最高法院十度將全案發回更審;而在一、二審到更五審,王都被判處死刑,更六審才改判無期徒刑,更十審定讞。

法官認為,王金生專挑凌晨時間,帶著凶器侵入民宅犯案,犯案時間達三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且不顧被害人苦苦哀求仍予性侵,其中不乏少女,本應判處死刑;但慮及王未傷及人命,犯後表示悔悟,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王金生犯案時卅七歲,曾參選里長落敗,但活躍於地方事務,因涉強劫強姦案被逮捕時,地方人士都很訝異。

判決書指出,王金生犯案...

對了,金生金生,台語唸起來好像……
舊 2006-02-22, 02:25 A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巧克力酥片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11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