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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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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車,
先吃了再說(誰叫她是校花呢), 後補票. 一個 16 歲的女孩應該是天真燦爛的年紀, 好好在學校唸書(偶爾迷一下 5566)才是正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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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演藝圈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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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一枚啊! 不過男方也滿有型的, 不錯啦~ 不要因為他爹就對這年青人有成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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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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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犯不犯法.....還是犯了哪一條刑責? 記者、新聞、各大媒體的報導方式都跟一般人(16歲)因為奉子而成婚有所不同 立法委員打架看到他都閃了.....小孩要結婚立法院長都出現了......就算真的犯法又如何? 他之前犯的罪跟現在"小孩未成年而結婚這件事"差起來差多少? 而之前那件事到現在對他的影響呢? 反而勢力更大.... 雖然差十萬八千里...不過我現在腦子裡閃過呂不韋、雷洛、跛豪等 慕凡兄說的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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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ASUS AOOP爆肝團
文章: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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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犯法了吧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非告訴乃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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