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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臺灣 - 高雄
文章: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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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錢都是依捐款人指定的用途使用,並不是閒置的,捐款人指定要用在國內、國外、教育、隨喜,該機構就必須依捐款人指定的用途適當處理(不懂的人還以為錢是亂花的,卻沒有自己深入了解)。E.g. 921災區,五、六十所希望小學就是有這麼多人的善心才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重建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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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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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會捐款給慈濟是因為感佩證嚴的行為跟做法 同時我也只會在證嚴在世時捐款給慈濟........... 如果證嚴不在了我也會停止捐款................... 因為我不相證嚴上人不在的慈濟................... 我捐款的機構我都會固定一段的時間去看看那些小孩和捐款的用途 如果他們機機車車推三阻四的話通常我就不捐了並且會寫信去檢舉 我比較機車 我不希望我的愛心被亂用,曾經還為了有機構沒有給我小孩的報告 每天打電話去罵,罵到他們不要我的捐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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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United States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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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說哪個機構? 捐款人有權利要求機構給你小孩子(所謂案主, client)的報告(document)嗎? 要求該機構財務透明是一回事 屬於案主(client)的機密隱私(Confidential info)又是另一回事 此文章於 2005-09-09 02:21 PM 被 prelud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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