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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火炎山和鐵砧山之間
文章: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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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提一下
據同事說,當時那位總經理被送上救護車時,有人要求直接送童綜合醫院 救護車說,越區無法送,送到了後龍的醫院,因設備不足,又送到台中澄清醫院, 還是設備不足,又被送走,最後宣告不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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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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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同事, 公司, 大貨車駕駛都有過失致死的責任!!
同事如果沒有危險駕駛, 而且又是出公務, 我覺得公司應該擔負較大的民事責任, 大貨車司機的責任, 也不太可能撇的一乾二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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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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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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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這下大條了,
在台灣七十多歲的總經理不多說, 不會是…,你知道的, 如果是的話, 樓主,我也沒話可說, 請他做好心裡準備, 最壞的打算,這樣就可以了, 然後找律師,法院見,請保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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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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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這種事情發生了後續怎麼處理啦~
可是樓主反而要從這件事去看你們董事長的危機處裡 很顯然....你們董事長想當鴕鳥 俗話說,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 跟個想當鴕鳥的人...注定一輩子沒指望。而且,還可能哪天背黑鍋。 這件事處理完後...可要好好想想 此文章於 2005-08-13 08:19 PM 被 fyeu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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