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795
|
我記得王雲五 趙元任沒有說過喔!
你要不要再問王雲五 趙元任確認一下! 引用:
__________________
「千金難買早知道,萬般無奈想不到。」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
引用:
觀落陰嗎...............
__________________
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5
|
引用:
注音文一開始應該也是圖個方便,一些無關緊要的語助詞,但人總是容易愈來愈懶 以致有人開始濫用,最後就是變成注音文人人喊打的情況。 用劣幣驅逐良幣好像有點引喻失義... 其實我認為人類文明就是一直朝著簡化走,雖然看起來我們世界好像是愈變愈複雜 分工也愈來愈細,但本質上還是希望能簡化我們的生活,所以雖然科技產品愈來愈 精密複雜,但本意上卻是希望讓生活過得更方便...好像扯遠了... 我要說的是,一開始只是單純圖個方便,誰知道未來會不會有像josfight大這種對注 音文研究透徹的人當選總統,然後規定全國改用注音文,就像大陸也為求書寫方便、 增加效率創出個簡體字。 像大大不也因為方便(懶得檢查)而打出「劣幣"趨"逐良幣」,但大家也都懂你的意思 因為你並濫用到大家都看不懂的地步,或許哪天流行起破音字風,特別是一堆人都用 新注音懶得選字的情況,就會再出現一波「反錯別字」潮流了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
有人用KK音標或是萬國音標來寫英文嗎?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85
|
我覺得要看場所使用吧
私底下和朋友溝通用用無妨 但如果是要寫出來給大家看的話 我覺得還是認真的寫一篇文章比較符合大家的要求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5
|
引用:
這於這點,我只能說,會打注音文的文章本意就不是要給大陸或香港的朋友看的,若他們想 瞭解發文者要說啥,那他們得自己來學,我就認識不少會認注音的香港、大陸朋友。 總不能我到英語系的論譠要求他們發我看得懂的中文吧?所以我只好乖乖的努力學習英文.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蕃薯島的中央偏左
文章: 865
|
引用:
Sorry...「驅」是打錯字,不是因為方便不檢字出現的,我可不是新注音的愛好者 對(使用注音文的)個人而言,捨棄正統文字,使用原本作為導入日常書寫的注音符號來寫文章 請問這不是「劣幣驅逐良幣」是什麼?
__________________
還記得小時候,作文簿上的志願 那天真的幻想,如今都到哪裡躲藏? ──「我」五月天•阿信 「If you believe in your soul and music, don't be afraid. If you are afraid, believe your soul and music.」He said.──CHEER'S NOTE BOOK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531
|
都有板規了...
如果真的有問題...那也許該去找站長討論.... 基本上在這邊討論完....不能用還是不能用....板規不會變...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02
|
既然規定就是不能用了...就不要再用了.....
就好像學校規定不能抽煙....有的人就是硬要抽...還跑到廁所裡面抽..... 廁所裡面都大便的味道.....真想不透....那樣抽也抽的很開心...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5
|
引用:
能不能在這裡用注音文我其實一點也不在意, 純粹只是討論「為什麼」會有這種版規, 為什麼要「全面禁止」?就像前面大大提到的,因為管理上的方便,全面禁止決對是最方便,又不會有灰色地帶,可是全面禁止後,卻又允許版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又是什麼原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