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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ai
Advance Member
 
lana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332
為什麼一件應該要做的事可以扯一堆東西出來啊?店家逃不逃稅是他家的事,只要你有付錢買東西你就

有義務和權利索取發票,這麼簡單的道理有那麼難懂嗎?

況且現在其實電腦零件含稅和未稅差不了多少錢,不像以前利潤那麼高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5-04-18, 01:56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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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ai離線中  
神將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70
引用:
作者judoyang
照你的論點
現在的政府爛
繳了稅
也是被浪費
所以逃漏稅是國民的責任

那可以請你解釋一下
像你這種人不打算繳稅
有啥權利來利用我們這群乖乖納稅人稅金所建設的公共建設

先盡你該盡的義務再來談權利



難道你就不會想逃稅嗎??請摸著自己的良心說!!別自己騙自己了~
就算每個都盡了自己的義務也不會得到應有的權利!!
這就是台灣!!Do you know!?
 
舊 2005-04-18, 01:57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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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將離線中  
seraphicsi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引用:
作者softbrian
光華那些店家賺這麼多,繳個稅是合情合理,也是應該的,
應該罵的是為什麼他們把稅負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不要本末倒置..

所有國家的消費稅都是轉嫁的。
光華之前不開發票的好處是可以逃所得稅。
問題是要查那所得稅...消費稅就...
這時候就想....5%算低了...
加拿大BC要13還是14%的消費稅勒....
舊 2005-04-18, 01:57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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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sid離線中  
fcitaa22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judoyang
什麼時候合法避稅跟非法逃漏稅是一樣的東西啦

同樣的東西只是講"法"不同
只要依法行事就可以
不然讀法律要靠什麼來賺甲

此文章於 2005-04-18 02:00 AM 被 fcitaa22 編輯.
舊 2005-04-18, 01:57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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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itaa22離線中  
judoy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RogerShih
等等, 光華是以免稅才能有低價的, 不管如何, 稅本來就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 沒人會做賠錢生意吧?

你進 50 賣 55, 再來抽稅就沒得賺了.

只不過我覺得這裡面有點疑問, 課徵營業稅時, 是只以賣價來算?還是以賣價 - 進價 再來課的?

是賣價 100 * 0.05 = 5 是稅?還是 (100(賣價)-80(進價))*0.05= 1 是稅?


抱歉....
光華是逃漏稅才能有低價的
並非是免稅
舊 2005-04-18, 01:58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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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離線中  
神將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70
引用:
作者RogerShih
等等, 光華是以免稅才能有低價的, 不管如何, 稅本來就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 沒人會做賠錢生意吧?

你進 50 賣 55, 再來抽稅就沒得賺了.

只不過我覺得這裡面有點疑問, 課徵營業稅時, 是只以賣價來算?還是以賣價 - 進價 再來課的?

是賣價 100 * 0.05 = 5 是稅?還是 (100(賣價)-80(進價))*0.05= 1 是稅?



當然是以賣價*0.05來計算!!
也就是說今天買了一萬元的物品~未稅價是一萬!!
含稅價則是10000*1.05=10500元
舊 2005-04-18, 02:00 A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神將離線中  
Atropos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4
唉 大家誤會了
消費稅本來就是消費者該付的稅!
之前沒付 是因為店家幫你逃漏稅....

你說沒事店家幫我們逃漏稅幹嘛
因為要開發票... 這樣國稅局就有該店家的收入資料
如此一來 就得乖乖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為25%

你賺5% 店家賺得可不只5%喔....(當然啦 要以獲利來算 不是用淨收入)
舊 2005-04-18, 02:01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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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ropos離線中  
judoy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神將
難道你就不會想逃稅嗎??請摸著自己的良心說!!別自己騙自己了~
就算每個都盡了自己的義務也不會得到應有的權利!!
這就是台灣!!Do you know!?


在下並不會像那些社會的米蟲只想享受不想付出
佔了別人便宜還要得意揚揚的說 逃漏稅是應該的........
舊 2005-04-18, 02:03 A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udoyang離線中  
fcitaa22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神將
當然是以賣價*0.05來計算!!
也就是說今天買了一萬元的物品~未稅價是一萬!!
含稅價則是10000*1.05=10500元

沒有規定標籤一定要貼"含稅價"三個字
沒貼不二價就不錯了
總之乖乖付錢
只是會有點不爽
舊 2005-04-18, 02:05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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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itaa22離線中  
JulianChristie
Major Member
 
JulianChristi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46
引用:
作者神將
難道你就不會想逃稅嗎??請摸著自己的良心說!!別自己騙自己了~
就算每個都盡了自己的義務也不會得到應有的權利!!
這就是台灣!!Do you know!?


你自己逃稅不代表別人會逃稅.
就像台灣學生愛作弊不能認為全世界學生都愛作弊!
這是相同的道理. 以一個領死薪水的上班族來說,
領多少全部由公司打好扣繳憑單, 論不到你自己做主.

想不繳稅? 可以啊! 有本事你去定法律吧! 沒本事別來這邊叫.
要不然, 你去生個幾十億來, 成立一間像我那間破爛小公司一
樣規模的公司, 你自己當老闆, 要怎麼逃就怎麼逃.

安份守己的上班族小市民居多, 不要因為自己心態奇怪就牽拖
大家一定跟你一樣偏激不願守法!
__________________

我心中的理想裝備
舊 2005-04-18, 02:05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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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anChristi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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