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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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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沒啥好建議的,只能祝福樓主未來能夠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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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chum bucket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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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環境越是艱苦..人就要越是堅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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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心中的那塊幸福地
文章: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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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很多事情不是能盡如人意的,想辦法去面對,順便調整自己的心情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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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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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人+呆
除非必要,最好不要替人做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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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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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 "設定" 也就是說對方欠你錢所以用房子抵押
到時他們無法任意過戶 因為你是債權人 你跟你未婚妻 以後財產分開 到時付不出 叫你妻子直接破產 只要她不去工作(有轉帳收入)就不用怕被查扣 銀行也拿她沒輒 最根本的辦法 離開她父母 或是 離開她 不然就是等死~ 或是找她哥談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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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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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參考
我家房子貸三百萬 分二十年攤還 一個月要付兩萬多 算一算總共要還五百萬左右 為什麼要還那麼多? 因為都要先還利息 本金連動都沒動 後來又去找別家銀行二貸 是有比較少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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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Chiayi
文章: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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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萬若給它保下去
若不是一個月五六萬元收入,我看三十年要省吃儉用 重點若是樓主還要再買一間也是房貸的話.....那....一輩子騎機車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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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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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怕
就算房子偷偷賣了 到時還不出貸款銀行一樣會拍賣房子(這叫做抵押權) 到時買房子的吃了虧也只能找賣房子的 而且通常所有權狀上登記有抵押權(一胎房貸)是沒人要買的 除非買方是白癡而且又沒請代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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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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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下去你就掛了啦
就算以後你們兩個都有在賺錢還貸款 也要還個十幾二十年吧 而且那幾年的生活品質一定很不好很辛苦 還是在還別人的房子貸款 如果是自己的繳的還比較甘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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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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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這問題的關鍵點在於你未婚妻這邊.
不論父母如何?我覺得盡孝道是天經地義. 但你們遇到的這種情況,我是你未婚妻的話會選擇. 1.要我背全部400萬的房貸,丈夫OK我就OK(誰知道小倆口有無另外的買房子計畫?). 但房子必須掛我的名字,而我也會讓二老終身住下,不坑第二句話. 2.再不然,就是跟他老哥一人揹一半.然後看是有沒有辦法先立好遺囑,日後擁有一半的產權. 不過既然妳老婆都簽字了?我想你還是去問問懂法律的專家,看看妳老婆有何自保之道能採取吧! 400萬的房貸一個月要2萬多說,除非妳倆薪俸很寬裕.否則這絕對會影響到你們日後的生活. 更何況不是幫自己揹房貸,這種感覺這種情況也許造成日後爭吵的原因說. 真的聰明的人不是對是自己有遇到問題能處理把握,而是能讓自己不遇到問題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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