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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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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桃園八德
文章: 1,067
老實說....我家已經偷接了8年有吧.....
不止我家....我隔壁兩間都偷接 =.=

唯一有繳錢的那一戶....8年前某一天搬走了!
     
      
舊 2005-03-29, 10:24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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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01827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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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回歸法律面!!!

請問A戶登記並付費下,A戶再把自己的訊號分配給自己同樓層的人,不做營利使用!
這樣叫做分接吧?!

這樣有犯法嗎?
犯哪條法?
 
舊 2005-03-29, 10:33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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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y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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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引用:
作者小建
回歸法律面!!!

請問A戶登記並付費下,A戶再把自己的訊號分配給自己同樓層的人,不做營利使用!
這樣叫做分接吧?!

這樣有犯法嗎?
犯哪條法?

同一樓層,但不是同一戶,那就叫偷接不叫分接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5-03-29, 10:57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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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離線中  
Eric3765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44
台灣有在對cable作規範嗎

1.一地區可以有幾家(為何台北市信義區只有一家新台北)
2.一戶可以接幾台電視(記得多接一台要多收100,可是系統業者從沒執行)
3.假若2不抓,為何又要抓從我家分接到別戶

贛,到底是有沒有規範啊,還是一切都是東森說了算
舊 2005-03-29, 11:02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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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3765離線中  
W3940673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2
不同戶就算偷接,不過業者把有交錢的用戶線剪斷,可以告他,
偷接是一回事,剪有交錢的用戶線是另一回事,法律就是這樣,一案一案辦,熱鬧了
__________________
<a herf="http://www.wretch.cc/blog/anny3yu"title"舞蹈老師的部落格">
舊 2005-03-29, 11:09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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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3940673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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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哪條法律規定我付錢的人不可以再把訊號分出去?!
補充,寫太短....

純好奇問,沒有對任何網友質疑或興師問罪的意思...

此文章於 2005-03-29 11:27 AM 被 小建 編輯.
舊 2005-03-29, 11:19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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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aug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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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看看第四台簽約書或申請書、帳單上面的應該會有條款

若有疑義 你可以發函或致電給新聞局

不過樓主要我是你 我會低調一點 怪就怪你們自己線牽的不夠漂亮
舊 2005-03-29, 11:29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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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0123離線中  
sun0804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46
個人不負責任心得

1..不論在法律層面分接兩戶違法與否,低調點總是正確的。

2..第四台的工程人員良莠不齊,更別說為了業績而誇大恫赫、毫無法律常識,下回別主動開門,業者沒權利進入個人的居住空間,請他們舉證於書面公文,而不是拿一張影印紙逕行目測,就想要包山包海、就地喊價。

3..這社會的心態:怕強不怕弱、怕壞不怕好、怕老不怕小
舊 2005-03-29, 11:31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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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0804離線中  
jok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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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ma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打狗大本營
文章: 330
舊 2005-03-29, 12:00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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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man離線中  
cmh7130
Major Member
 
cmh713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93
引用:
作者小建
哪條法律規定我付錢的人不可以再把訊號分出去?!
補充,寫太短....

純好奇問,沒有對任何網友質疑或興師問罪的意思...

照你說的那全台灣只要有一戶繳錢,再分接給全台灣所有的家庭都可以嗎????什麼邏輯,偷接就是偷接,還振振有詞.........
舊 2005-03-29, 12:42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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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h7130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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