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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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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就結婚後當個好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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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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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如果做家事的氣氛可以做到這樣的話,做起來也不會那麼辛苦, 個人覺得其實跟工作沒什麼差別吧!不過如果打從心中排斥也很難做的起勁 真的有那麼困難嗎?可能是我的工作壓力還不那麼大到壓縮了自己的生活, 或者,利用假日來打掃其實也可以吧! 題外話...大大的狗照片又增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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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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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為什麼總是要將事情誇大呢?
要不要先做個調查------"現代"到底還有多少雙薪小家庭,男人完全不用作家事的....... 家事包含什麼? 我舉個例子... 買菜,購物,煮飯,燒菜,洗碗,洗衣,晾衣,疊衣,掃地,拖地,倒垃圾,家具擦拭,清洗浴室、廁所、廚房、陽台,換燈泡,通水管,澆花…… 小孩還小時:餵食,換尿片,幫小孩洗澡,陪小孩玩,哄小孩睡覺...... 小孩稍微長大了:接送小孩上下課,指導小孩功課..... 以上的家事,在雙薪小家庭全是女人作的?男人完全不用作? 若真有這種事的話,不用說樓主來罵,這種男人天地不容,每個人都會罵….. 而實際上,這種男人有嗎?可能有,但絕對很少….. 我很懷疑,樓主你到底活在什麼時代,連這一點事實都認不清,還把古時候那種苦命女的論調,硬是要套在現代社會,扭曲現代男女相處模式…… 以我周遭而言: 我,我弟,我妹婿,我太太的妹婿,我小舅子……..我的親戚都是雙薪小家庭(其實還包含我大多數的同事朋友),我們這些男人,哪個不是分擔家事……..問題是如何分配而已……… 你如果指的是煮飯,燒菜….這類家事…….的確…….大多是女人作的………..其他的家事呢?我們男人分配的,可不比女人少! 樓主您要不要也回去調查一下,再來發表您的高論呢? 我覺得您真是……….唯恐天下不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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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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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又調查了多少 ??
我樂見男人走入家庭 , 分享家庭 , 你身邊有這樣的例子 , 我很高興 . 那 ... 你要阻止我什麼 ?? 嘴巴長在我身上,只要我不違法,你擔心什麼 ?? 請問你身邊多少人 , 台灣多少人 , 你又見過多少人 ?? 你身邊的例子等於全台灣的例子 ?? 這邊太多連米飯要怎麼煮 , 水要怎麼配都不懂的人太多了 , 別告訴我這些 人懂的女性做了什麼工作 . 而你們這樣的人總會告訴我 , 你們最重視男女平權 , 最重視女性權益了 !! 是的 ,你是怕亂了 , 怕傷害到你的權益吧 .. 此文章於 2005-01-08 12:21 AM 被 lioush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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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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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真是自以為是..... 嘴巴長在你嘴上,我當然阻止不了你要作什麼,就算你要吃屎也不關我的事..... 但是,你把屎吃到嘴巴裡,不吞下去,卻把屎吐出來,吐到別人,人家當然有意見..... 你說我怕傷害了我的權益?我已經說了,我分配的家事不比我太太少.... 你連人家的文意都不懂,你有什麼資格跟人家討論.....你不配稱你的發言為討論......你只是在自言自語........ 多說無益,你如果不相信我的話,不妨你開個投票調查,看雙薪小家庭裡,男人完全不作家事的有多少....... 你可別又說狹義的家事(煮飯燒菜),如果你連所謂的家事,到底是什麼都不知道,那你更沒有資格來討論這個議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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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God-Sound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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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我同意你的說法 我已結婚10年,兩個 小孩,家事包含的事 太多了,一般雙薪的 家庭,男人是不可能 都不做家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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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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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好玩喔. 我家的鄰居會送我他家種的水果吃. 你家的鄰居只會把垃圾丟在你家門口. 這樣難道要罵我家的鄰居不合常理, 還是我在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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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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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結婚之後住在一起就開始有爭吵是最後離婚的根源,每人對髒亂忍受力不一
種下爭吵因子 我是覺得結婚之後還是維持婚前分開住 繼續戀愛生活 家事、生活原本各自怎麼過的還是照過 這樣不必承受另一半壞習慣,眼不見為淨~~還是只見到最好的一面 只拿婚姻好的優點卻避開了缺點 才能長長久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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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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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能幫就幫忙吧
家事不應該是一個人做的 因為<家>是由兩個人開始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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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能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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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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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弟認為,有要先結成夫妻的男女, 可以先同居或試婚一陣子,看看生活上能不能合得來 再考慮要不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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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能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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