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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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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很重要的,不然要是提高刑責,比如說「強姦無論輕重、未遂,一律死刑」的話,
那強姦犯乾脆就先**後殺,毀屍滅跡,沒有人證、DNA證據,更不會被抓到,不是嗎? 反正都是死刑了,一不做二不休。 跟其他國家比起來,我不覺得台灣的刑法很輕, 不過假釋條件太鬆了,這是事實。 修法方向不是應該去加重罰則,而是應該朝向將假釋條件給嚴格化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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