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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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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一定是故意等到他沒電啦,現在智慧錶續航力很少有像GARMIN那樣可以撐多天
很多都要一天一充,假如功能全開可能就半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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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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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在紙上寫撿到鞋子,那半年後是要怎麼找是誰撿到? 還有警員根本不知道什麼鞋子的事…… (相片檔有日期,我也說那天撿到的。) 那一雙鞋看網路商店好像定價3、4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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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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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全台Apple store只有兩家 若遺失的watch不在台北附近 想也知道不會有警察這麼勤快跑台北 其實apple store應該跟警察局合作 有撿到遺失的apple watch 直接寄去apple store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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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奧丁
文章: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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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沒去看一下警察刊登的失物招領? 失主的問題
撿到的人滿半年合法擁有失物 沒問題 失主沒義務幫你解鎖吧 不是原購買者 apple不會幫忙解鎖 我看過案例 不要為了老鼠屎 壞了一鍋粥 很多人是熱心送到警局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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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無垠的宇宙、不停前進的人類、 永無休止的爭鬥。 不管是以往的歷史, 或未來的展望,是已知,是空想, 只有一件事實存在── 「人類永遠無法自歷史的教訓中學得任何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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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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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那個就被吃案了 你自己也撿個遺失物去警局就知道為什麼了... 引用:
這事情在台灣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 也不可能是最後一次發生 蘋果基本上認的是 Apple ID 基本上記得住自己 Apple ID 的人不會來尋求解鎖 如果你有購買證明,那還有機會可以坳到解鎖 不管國內國外,類似事件幾乎都是不幫的多 蘋果之前連 FBI 請求解鎖槍手 iPhone 都拒絕了 為此還鬧上新聞企圖用輿論壓力讓蘋果就範 搞成這樣,蘋果也是說不解就不解 如果你還讓蘋果知道這以前不是你的 基本上是不可能幫你解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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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lding@home with GPGPU集中討論串 Unix Review: ArchLinux●Sabayon●OpenSolaris 2008.5●Ubuntu 8.10 AVs Review: GDTC●AntiVir SS●ESS●KIS 09●NIS 09●Norton 360 V3 ![]() I Always Get What I W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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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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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這個案例是他已經合法取得所有權,請 apple 幫解鎖會不會變成是他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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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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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目前來看 這個case的好心人似乎不怎麼好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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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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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前篇有提過了 知道自己 Apple ID 的人不會來尋求解鎖 你就算有購買證明,他也不是 100% 一定幫解 有購買證明只是換個方式告訴蘋果,你不是該設備的 Apple ID 擁有者 例如家長買東西給孩子 孩子用自己的 Apple ID 註冊 然後家長某天不知為何要求看內容 孩子不肯,家長拿去請蘋果解鎖 這種事情不是沒發生過 這種蘋果都是不幫的 撿到東西送到警局這案例 蘋果不會懷疑你東西在法律上的所有權 但是蘋果可不會為了你,而去侵犯原失主的權利 蘋果憑甚麼聽了第三人要求 去更改你的 Apple ID ?! 如果今天你們是夫妻或其他家人 彼此都在同一個家庭帳號內 然後對方已死亡 這種事倒是有成功解鎖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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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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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個人對 apple 的裝置十分陌生,只知道一些新聞報導過的案例,感謝您不吝指教 ![]() 題外話:餵狗看到香港案例,供失主參考 「佢博一博打咗呢句咒語:『執到唔還死全家!!』」 ![]() ![]() ![]() 此文章於 2022-06-30 12:40 PM 被 hob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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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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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個資法" 造成的緣故, 讓警方不敢隨便去獲取手機平板內部的訊息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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