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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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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交保金額跟民事求償是兩碼子事...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7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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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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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1-04-03 11:04 PM 被 NT-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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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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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不夠重應該也有關!? 然後被捉到的機率只要沒出事、沒人密告,應該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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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支那粉紅 快去死一死 支那武漢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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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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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就一直傳達著在台灣守規矩的人都是白癡~會鑽空子才是會做事有辦法的人這樣的概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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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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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要不要如同發達國家的產業一樣用保險公司來監督。
保險公司用來承擔工程中的公安風險,也因此有義務去評估與糾正公安違規。 你的公司違規紀錄很多,那就保不到險。你的公司剛剛成立沒有紀錄,那保費就以最高額計算。 愛土炮愛投機被抓到就漲保額,沒保險就不准動工。 從前在看流言終結者有一集好像是亞當想做什麼白癡測試,可是保險公司風險評估拒絕放行,到最後測試只能作罷。如果這是台灣節目,以劇組自律來抵禦風險,那拍出的節目大概會很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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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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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體系就是看上面的人做事情的體系, 這基本上回答了所有問題.
所以講什麼罰則, 制度, 規定, 底下的人的問題的種種其實都是多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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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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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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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保險是一種事後概念,補償災害發生後的損失傷害 要保險公司事前去評估、糾正公安違規怎看都怪 有哪個國家的保險公司,會事前監督控管風險? 我真的沒聽過,投保案件這麼多 每件都要親力親為,有可能嗎? 風險可以找精算師先算出來,違規造成的傷害就但書不予理賠 我是保險公司,怎看都沒有誘因去做監督控管風險這件事。 舉流言終結者例子也不妥,因為他們從事的行為就是高風險行為 而且數量少(保險公司是靠大數法則來平衡保費和理賠金), 只要事故發生可能保費都不夠理賠,所以拒絕很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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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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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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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aifu是正確的 你是保險公司但是你覺得laifu是錯的也是很正常,因為台灣保險有自己的玩法, 保險是風險分攤,你風險高就保費高,高到保險公司都不理你,你就沒辦法玩了。 保險是用商業方式,彌補政府管理不足,特別是產險。 舉個例子,半導體工廠火險,台灣保險,再保到國外,保險公司到工廠看你設施,管理,看完打分數,要改善或是要加保費,國外保險公司看你就是不達標理(不是政府標準)不會理你,沒保險你拿不到貸款,錢多到可以自己玩當然也是可以。 交通工具保險,台灣是只有風險分攤,沒賺錢,產險公會就會增加保費。 你再怎麼小心開車,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只有+-30%,出保才會加保費, 美國違規被計點馬上加保費(台灣隔年加保費)光這個保費可以差到10倍,車輛看碰撞安全度算保費(台灣沒有),美國駕照要搭配保險,沒保險就自己壓錢給DMV。 台灣保險公司保單要財政部核准,保險公司精算後送財政部,財政部同意才能賣,破壞遊戲規則大家沒辦法躺著賺錢的保單不會准。 所以整天就賣人壽險(儲蓄險)這種,其他太多就不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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