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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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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告非∼原來有這條! 引用:
早知道,之前被魔人檢舉就提申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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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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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一切都是合法謝謝指教, 只是人民道德低落, 違規數太高的問題依然無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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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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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群人覺得違規有理, 哪天像之前一樣導致有旁人因此而被撞死, 才又出來假惺惺, 果真是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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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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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人覺得違規有理吧
是討論現在檢舉魔人和一些過度反應濫用制度 前面也說了有些人可能他自己也對交通規則不瞭解,自認就是違規 不然警察也不用人工在判定 像違停那種其實爭議反而少,那樣停就是欠x 路上一些智障劃線或是標示,就算你駕照不是雞腿換的也可能搞錯 像我講過的路肩線,前陣子交通部才被砲 此文章於 2021-01-29 10:59 A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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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Sep 202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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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限縮檢舉條款還沒通過前,人不在駕駛座本來就是違停可舉發的條件。 人不在駕駛座 vs 駕駛不在現場,這是兩件事。 假設放寬成駕駛不在現場才能舉發 依照台灣人的尿性,離開車子十公尺看到要被開單或有人在檢舉時馬上衝到車子旁邊,駕駛不在現場就不成立了。 警察執法以後會更麻煩,這是可預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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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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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交通違規檢舉本來就要警察人工判定開單啊 民眾又沒有權力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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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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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沒看懂我講的意思..... 新聞不就講增加好幾倍工作量 檢舉魔人那種就玩太over 交通規則說真的考到駕照有些條可能大家也忘 之前一些檢舉上新聞,警察也講過問題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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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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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開單是警察執行,應該是不會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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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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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忘記不是違法的藉口 警察增加工作可見平常沒有認真執行交違規取締造成違規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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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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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說你沒看懂我在說什麼 我講忘法不是講違規的人 你違規當然被抓到就摸摸鼻子繳罰單 開單當然是只有警察能開,檢舉這個是你"認定"對方違規 現在除了爆量增加警方工作量也搞出糾紛 個人不反對檢舉制度,不過這個確實是需要提出來檢討 之前有些上新聞的就是玩得太過火,警方困擾,民眾也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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