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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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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Uber也是沒勞健保 一堆人還幫忙他們對抗計程車 不過現在鬥輸了 一樣是計程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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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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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不要直接就說鑽法律漏洞, UBER那樣是被要求的, 但合理嗎? 這值得評估. 可能是因為我經常接受廠商要求出差, 也是拿錢辦事簽"合約"並不是對方要負責~ 我搭飛機遇到暴風雪是自己的事情, 如果飛機摔了也是自己的事情, 對方沒關係. 當然法律都是可以改的, 觀念可以變動, 但"目前簽定的是合作"就不是僱傭. 請不要直接就說鑽法律漏洞. 如果覺得不合理就去推動改變, 但一開始是按照合約走, 不是法律漏洞. 這方面措辭要注意, 不然會引起誤導. (在台灣可能無所謂, 國外說鑽法律漏洞很嚴重) 按指違法或扭曲規定, 廠商下場會很慘, 但如果證實並無違法, 有時候舉報人是要負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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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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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有保障,就會拉高成本
而且還會有額外的行政成本。 所有的保險都是這樣,一定要讓保險公司有錢賺,不然誰要承保。 當然政府的社會保險不求賺錢,只求不賠太多, 反正不足的部分就從稅收提撥,還是全民支付。 不想支付各種保險, 就要風險自負。 還沒制度化時,就是拼命就能賺錢的時候。 制度化、法治化,強制有保障,也是餓不死,也沒辦法賺大錢的時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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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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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常態合約來躲避雇用,其實就是為了省勞健保勞退及避免資遣麻煩 現在美食平台以合約企圖躲避雇用的事實,等未來一定會被認定成雇用 只是目前的勞健保勞退以及商業保險都是以月為單位,不符合企業所需 未來只要想辦法計算出以小時計費的保險方式即可 UBER的問題台灣政府對於職業駕駛的規定太過死板 而不是UBER該不該屬於職業駕駛,開UBER絕對是職業駕駛 言論自由包含可受公評之事,在國外也絕對沒問題 NBA和暴雪最近被批吸中國覽趴,批評的人誰有拿到實證? 此文章於 2019-10-12 01:19 PM 被 gdrgd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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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碎石堆緩衝區
文章: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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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也認為這些外送服務建立在對於外送人員某些程度上的剝削 但又回到那句老話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 但看網上有多少人抱持著你敢推這服務我就敢用 甚至誰便宜就選誰 ,反正都我賺到的例子比比皆是 ... 引用:
UBER 不是只有在台灣被打槍 ,在合理與否之前先能合法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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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雅ズ舞よ」∼ロ③ДワКиャ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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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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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掉手機app
其實這本質上就是以前的快遞呀 只是以前是穿梭辦公室送文件 現在變成送吃的而已 所以這些問題 並不是最近才出現 而是早就存在的 另外 就個人使用經驗 從點餐到送達 大概少說也要10-20分鐘 一天17件 大概是拿高工時來換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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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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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9-10-12 05:32 PM 被 礦鐵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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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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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外送員除了紅燈不敢闖.其他違規樣樣來
現在霉體大肆報導有多高的收入.都是拿命來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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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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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s://goo.gl/maps/9v1tfZdxzdAJDj746 小貨車是從這出來吧,影片看起來車速頗快,確實不像要右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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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18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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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寫說一日最多接 17單,一個月30天,薪水很難超過 4萬元吧~
要留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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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聞蒼日 後悔有期 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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