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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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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不是宣導, 問題是判決.. 相信我, 台灣人對於實際上怎麼被罰的學習能力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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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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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政府能多搶那些違規者的錢挺不錯的,其他人要繳的稅多少可以減少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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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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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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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8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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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要有誘因才抓,那我們國家的警察也未免太現實了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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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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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魔改方向燈與方向盤連動的會越來越多..
在新莊老街有看過一台計程車這樣子改. 為啥知道.. 因為他在鑽巷子, 車子靠右馬上右方巷燈閃, 靠左馬上左方燈閃. 就一路左閃右閃的直到出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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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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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看網上的警察很在意這點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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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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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那種有打方向燈的 我看到的話還會有所警覺 沒打方向燈的,跟本無法判斷 我初次車禍,就是被這種車害到 牠車先靠右,沒打方向燈 再來個無敵大迴轉 我跟在後面,還好不快,也還有段安全距離 撞到牠車側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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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還是撐不過第十年 戒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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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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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是標準看到前方有動作要慢下來警惕. 我覺得現實中很多看到前方有動作要預判(職業車手上身), 刷卡才是王道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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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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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說這個政策有沒有很大的效果
抑或是有沒有強力執行 但提高罰款總是好的 個人是支持 光這點以後遇到有違規的人 就可以檢舉他讓他知道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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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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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這種問題的原因在於通常前方切入自己車道的車速度比自己慢,自己又不想減速。
除去左/右轉本來就在最內側/最外側,轉彎時不會侵犯到他人車道,變換車道的人速度不應比欲切入的車道行車速度慢才是,否則便會阻擋車流,造成塞車。 而本地人駕駛小客車經常是轉彎轉得比公車慢,變換車道也是減速硬切,照理說你想切入的車道前方應有適當的行車空間你才會想要切入,此時應加速切入或是至少和該車道後方車速一致才對。 引用:
此文章於 2019-09-27 12:59 PM 被 frea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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