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6
|
[YOUTUBE]_chlqmDrHdk[/YOUTUBE]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
引用:
租約應該可以寫欠租金的房客不得進入,並且需將個人物品移出吧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
引用:
房屋是有限的稀有財,當你手上囤積自己沒在使用的房屋時,就要對社會付出更多責任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
引用:
應該是不行吧 只能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遷出?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
引用:
那就一人一房免地價稅,其他照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課地價稅。 然後你就會發現租金漲到飛天的程度,這是全世界1~2%地價稅城市,被中國炒房團入侵後的慘狀,很多上班族連房都租不起 要降租金一定要從地價這個源頭降起。 台灣住宅房租還算合理的原因,是因為超低地價稅所致。(要不然一千萬的1%是十萬,房東月租不多收一萬才奇怪) 所以地價稅也不可一次漲足,那樣房客會直接遭殃,必須漸漸上漲,導致地價漸漸下跌,甚至讓地價永遠看跌,這樣房租才不會爆衝。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
引用:
反正就是叫法院快點執行法律就是了 而且欠租居住期間的租金,也要請法院強制執行。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9
|
引用:
把這個寫入合約,走法院時根本就是無效 要公證的時候應該就會被要求刪掉 合約內容是不得抵觸法令 抵觸法令的合約是無效的 房子租人,使用權就在房客那裡 就算房客違約來說,在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前 是無法侵害到房客的使用權 這也就是遇到奧房客時,房東很頭痛的地方 引用:
你也只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時間是法院那邊會排定 不是你遞申請書就可拉人去趕房客
__________________
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此文章於 2019-09-18 10:36 PM 被 x1013 PRO 編輯.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5
|
我想不合法的條款。是不能公証的。
以前我去作過一個文件申請公証。公証人細讀後,告之我們。其中有一個條款。有違反某個法條。要求我們修改後。才肯公証。 並告訴我們,違反法律的文件。如果某個公証人沒看出來。事後仍會被法院判決無效。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6
|
引用:
我想應該也是這樣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6
|
引用:
這兩個算重點 至於其他 只要不是請神容易送神難就好了.... 別沒賺就好.... 看能不能碰到一個好住戶比較重要.... ![]()
__________________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