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淺間山 早乙女研究所
文章: 415
|
引用:
據說現在都轉晶片護照跟數位化後, 你的出入境管資料在國外是可以被連到的 像是去日本通過移民署國境系統會先刷一次護照 稅關抽檢還會再拿你護照去刷, 有啥重大前科的基本上也跑不掉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4
|
引用:
原來如此,受教了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
引用:
還有聽說一年累積不能超過180天 我希望趕快到這個數目 這樣就不用再去日本了 引用:
老美:只要你還活著,都歡迎你進來 ![]()
__________________
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徒:師傅,恕徒兒駑鈍,你的武功不在他們任何人之下,為何要用如此方式 ? 師:沒有任何理由,這是我的風格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06
|
那有前科的矮笨那可不可以入境台灣?
__________________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
美國人入境日本也是一樣要填有無前科嗎?
填有,一樣不得入境嗎? 好奇...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1
|
出入国管理及ヂ難民認定法
出入国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第五條 上陸拒否(拒絕入境) 第四項規定,違反日本或外國法律,判刑一年或以上人士,不能進入日本 第五項規定,違反日本或外國濫用藥物法律人士,不能進入日本以上內容引用自“背包客” 1.請照實填寫資料,尤其是飯店名稱及地址。若填寫不實,被查獲可能會被起訴求刑、需在日本入監服刑。服刑完後 5-10年內無法再入境日本。如果有違法民宿業者叫你隨便寫地址,建議這間民宿就不要去住了。 以上內容引用自此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
海關的認定除了查資料, 也可以很主觀的, 想起來有一次我是因為"什麼時候會回來(台灣)."
就要出去的時候, 海關問我什麼時候要回來, 我說了一個日期, 其實也想拿訂機票的列印單給他看. 但還沒動作, 他口氣就很不好說你到旁邊, 這個日期太接近你的申請日OOXX一大串. 我只能解說這是去工作, 還秀出公司以及客戶名稱資料, 確認一定會回來. 零零總總, 好聲好氣的跟他努力解說我做什麼工作, 為何經常出國, 最後他找人討論, 放行. 其實我一切合法作為, 海關也可以合理懷疑我要一去不回, 但又不是犯人? 對吧. 說穿了, 其實也跟PCDVD偶爾有的情況一樣, 覺得我不愛台灣吧? 隨時有可能跳船的人.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
引用:
那是台灣 如果日本也刷得出來 那就有鬼 正常國家這種隱私是不可能登載在護照裡面的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9
|
引用:
不要幹壞事,沒什麼好擔心的 如果只是車禍事故,造成過失傷害 那只是微罪 過失致死應也是小事不會被遣返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5
|
引用:
護照當然不會有這資料,但你又知道日本在開放台灣免簽之前是否台灣外交部有答應什麼條件,很多時候後是可以透過護照的ID,即時連線台灣政府的資料查詢是否有犯罪紀錄。 隱私,這對其他國家可是國家安全。
__________________
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