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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 過關的假低收入很多都是抓了會惹麻煩的, 這樣說比較快. 就像公司裡的爛人卻安穩沒事的那種, 你第一直覺是什麼? 公務人員對這個很小心的. | |||||||
|  2018-08-02, 08:14 AM
			
			
	#3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 引用: 
 現代公民也可以善盡檢舉義務,維持社會公義,不是只能靠公務員,不然不就是另一形式的口嫌體正直 | |||
|  2018-08-02, 08:26 AM
			
			
	#32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 這種在界線邊緣的一定會有微言 "差一點我就過了" "為啥不放寬一點" 今天就算直系有房可以申請,也會有人跳出來說 "直系親屬有兩間房就不能抽公宅了.." 兩間房放寬 三間房的也會跳出來 "直系親屬有三間房就不能抽公宅了.." 除非像前面的人說的一樣,人人有獎 
				__________________       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徒:師傅,恕徒兒駑鈍,你的武功不在他們任何人之下,為何要用如此方式  ?        師:沒有任何理由,這是我的風格  !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 
|  2018-08-02, 08:32 AM
			
			
	#33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8
					
				 | 引用: 
 那房子不是掛他和直系血親名下 不然就是不動產金額沒超過規定(每個縣市標準不同) 房租收入可能也沒報稅或年收沒超過規定(中低收入戶規定一年動產收入金額 ) 另外就是每個縣市中低收入戶標準不同 也未必都能用同一招申請到 其實這類人還算是特例......你也要有本事脫產或是沒什麼直系血親 引用: 
 里長那個現在沒什麼用,申請獎學金還有可能 xd 此文章於 2018-08-02 09:43 AM 被 cys070 編輯. | ||
|  2018-08-02, 09:36 AM
			
			
	#34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84
					
				 | 手中有房的也不代表多有錢 有些從上一代繼承下來的 賣也賣不到好價錢 自憑其力換一間新的也做不到 頂多放著收租 | 
|  2018-08-02, 09:46 AM
			
			
	#35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8
					
				 | 不動產金額有規定不能超過多少~每個縣市規定不同 你在雙北市很有可能被炒高,然後某天就收到取消中低收入戶資格 你房子要賣掉,也要先搬出去,沒錢搬出去和整理,而且也不是今天賣,馬上就能賣掉... 就是 窮得只剩下房子 此文章於 2018-08-02 09:50 AM 被 cys070 編輯. | 
|  2018-08-02, 09:48 AM
			
			
	#36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我也忘了當時是要申請什麼,應該是像你說的吧 當時長輩聽到很不高興,全家就這一間房子 家人有身障手冊算是重度免定期檢驗的,當時也沒有一般商家肯雇用,也找不到工作 要是能提供他經濟支援長輩走了,他也就只有這間房子可以住 政府的想法就是你要把房子賣掉然後領補助付房租然後吃老本 | |
|  2018-08-02, 09:52 AM
			
			
	#37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8
					
				 | 引用: 
 他的直系血親都走了嗎? 房產可以去查有沒有超過中低收入戶標準 改申請這個或許比較有機會 不然就是你們親親承接他的房子過戶過來 讓他名下沒有財產 過了1~2年後,在去申請看看 此文章於 2018-08-02 09:57 AM 被 cys070 編輯. | |
|  2018-08-02, 09:55 AM
			
			
	#38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3
					
				 | 中低收入戶方面,查了一下這邊規定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攤低於11448 每戶不動產未超過320萬 每人動產未超過7萬5 在都市一間房子超過320萬有可能的 此文章於 2018-08-02 10:03 AM 被 dragoncat 編輯. | 
|  2018-08-02, 09:58 AM
			
			
	#39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8
					
				 | 引用: 
 台北市不動規定比較高~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876萬元 10坪那種套房比較有可能不會超過(我家這邊就有賣七百多) 那種20幾坪老公寓也被垃圾炒房搞到超過那標準 不整修賣相也差 這種紙上富貴還沒換現金前都是假的 假如窮得只剩下房子也很難申請到 此文章於 2018-08-02 10:12 AM 被 cys070 編輯. | |
|  2018-08-02, 10:08 AM
			
			
	#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