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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ttt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吼吼熊
我不反對死刑,但是唯一死刑並不能解決所有的事情。

現在台灣沒死刑嗎?有啊。不判死刑是法律的問題嗎?不是,是法官的問題。

那為什麼不去檢討法官,要來檢討法律?

同樣的,判死了不槍決,是法律的問題嗎?如果不是法律的問題,為啥要檢討法律?

解決問題要找到根源對症下藥,否則也只是鋸箭療傷,削足適履。

是不能解決所有事.....
但卻能有效遏止減少事情發生......
結夥搶劫那時是因李師科戴安全帽搶劫....
然後一堆人仿效多起搶劫.....
然後政府只好下令3人以上結夥搶劫一率死刑.....
有效嗎.......至少少了8成以上......

別想說根絕不怕死的也有人在.....
在大陸未開放前還不是有殺人搶劫然後去歸網咖被抓....
他們不知會死嗎在大陸這一定死的還不是照做.....
     
      
舊 2018-07-10, 05:31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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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tttn離線中  
yth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
 
舊 2018-07-10, 06:39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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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離線中  
ycli692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84
可教化就去教化
十年前有傷人前科精障前兩天又拿美工刀割人脖子
去教化看看有沒有用
舊 2018-07-10, 07:24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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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i6921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Swift
如果你覺得犯罪這件事情,都不需要瞭解發生過程,也不用探討原因,那也難怪你會以為這樣就天下太平

然後我真的建議你把這個案子去看公共電視台新聞,看看人家是怎麼講的,很多媒體喜歡只講讓人生氣的地方,卻少了播報一些值得思考的東西

你要找麻煩,還不如從公共電視台新聞那段拿出來講,還有點意思
是這段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99288
引用:
作者公視新聞網
去年3月,陳姓女模在南港遭性侵棄屍案,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依強制****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合議庭認為,被告並非犯罪前就計畫殺害陳女,而是在強制****完畢、陳女穿回衣褲時尖叫,被告為防止行跡敗露將陳女勒斃,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被告當時假借外拍名義,將受害女模約出來性侵並殺害棄屍,被捕後不斷聲稱當時女友梁女是共犯,最後透過現場監視器確認梁女沒有涉案。去年六月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程宇涉犯性侵、殺人,強盜等罪,將他起訴求處死刑。一度被誣陷共同犯案的梁女則不起訴。
所以是被害者因事後激怒了兇嫌…活該死好?
引用:
黃致豪認為,全案證據調查並未完備,且程宇犯案肇因於整體社會治安,其再犯可能性有可能經由監獄的矯正獲得改善,如果監獄未能矯正那也是國家失職,責任不應由程宇犧牲生命來承擔。。
如果這論點成立…
既然是國家失職,那是否一切皆國賠由政府來代位求償?

代價已由被害者先支付了,加害者只需與*官和解?!
加害者是否需補償被害者完全看*官心情?!
舊 2018-07-10, 08:54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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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chaibb
Major Member
 
chaib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21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2483426

終於有一個判死了,

看了案情好心痛... 不過判決好開心

這個廢死沒出來坦?
__________________
年華老去
發現自己還是很孩子氣
舊 2018-07-10, 09:38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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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bb離線中  
joe2001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原始林裡
文章: 1,14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邱姓女子因吸毒入獄,將4歲女兒交給同居人莊嘉億及莊母莊劉禎梅照顧,莊男接手後,認為女童沒聽話乖乖吃飯、睡覺,竟持鐵棍虐打,導致女童腿骨斷裂、穿腿而出,莊母為掩飾兒子犯行,藉口不讓社工查訪,2人發現女童死亡,還把她丟包醫院,事後均被依殺人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今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莊死刑,莊母無期徒刑。

合議庭在新聞稿中斥責莊男多次施以凌虐,導致女童體無完膚,嚴重扭曲人類存在基本價值,犯後無悔意,教化並非易事,對弱小幼童再犯可能性極高,是2公約中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若只判無期徒刑,顯屬輕縱,不足以還無辜善良幼小的死者公道,也不足以維護社會秩序及確保民眾生命安全,有永久與世隔絕必要,求其生而不可得,不得不施以極刑對待。
...................................

可以罵髒話嗎?

也就是說,如果有悔意,可以教化,那就不用判死刑了,是嗎?
__________________
兩千三百萬人,365天如果都重複使用環保筷,一年可以解救台灣以及東南亞15萬棵樹木或是竹子。為美麗的台灣,謝謝您!

南瓜爸在越南 http://joe2001.pixnet.net/blog
舊 2018-07-10, 10:05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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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2001離線中  
jimmy.cho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93
不死刑也可以啊,給他關獨居房

就一張床一個馬桶,連窗戶都不開,不能讀書不能寫字聽不見外界聲音

不給任何人接觸交流的機會

關他個三五年,再施捨一條堅固的繩子
舊 2018-07-10, 10:14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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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cho離線中  
砲打娘砲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6
對岸又沒廢除死刑,你在懷念什麼?
舊 2018-07-10, 11:09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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砲打娘砲離線中  
snh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30
殺人不用償命,那欠錢有悔意是不是也可以不用全部還。
不死刑至少弄成人棍砍掉四肢保證不會再犯。
舊 2018-07-12, 04:09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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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h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引用:
作者銀★(砍掉續練)
以前台灣死刑通例都是關了十幾年才正式槍斃……
現在關了十幾年正式出獄!
像鄭捷那種沒幾年就槍斃還真的特例到不行

被判死刑不可能出獄的,就算沒槍決也是關到死。
舊 2018-07-12, 05:52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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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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