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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wenchu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76
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喝酒和抽菸一樣是會成癮的.所以不要用常理來判斷酒駕...就算罰100萬還是一樣.會喝酒開車已代表沒自制力了.說什麼X#O%都是屁話...只有罰到怕或同伴也要罰才有效!
     
      
舊 2018-06-29, 03:43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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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wenchung離線中  
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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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引用:
作者wuwenchung
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喝酒和抽菸一樣是會成癮的.所以不要用常理來判斷酒駕...就算罰100萬還是一樣.會喝酒開車已代表沒自制力了.說什麼X#O%都是屁話...只有罰到怕或同伴也要罰才有效!

電視新聞高雄就有個草帽奇人
他酒駕機車很多次了 一看草帽警察就知道是他 抓他一定酒駕或者無照駕駛︿︿
但他名下沒財產,罰金根本沒用
所以還是坐牢卡實在啦
如果在籠子裡太白目還是有人可以教教他的
有錢人不怕罰款 怕關而以︿︿
 
舊 2018-06-29, 04:37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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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離線中  
mingting
Junior Member
 
mingti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943
引用:
作者豆子
電視新聞高雄就有個草帽奇人
他酒駕機車很多次了 一看草帽警察就知道是他 抓他一定酒駕或者無照駕駛︿︿
但他名下沒財產,罰金根本沒用
所以還是坐牢卡實在啦
如果在籠子裡太白目還是有人可以教教他的
有錢人不怕罰款 怕關而以︿︿

所以說一直建議累犯直接沒入車子
舊 2018-06-29, 09:53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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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ting離線中  
chin4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149
引用:
作者dahone
罰則只要高到相當的程度,我就不信酒駕的數目不會減少,
例如第一次就罰20萬起跳,當場扣車,罰金繳完才能領車,
一個月內沒繳就沒收車輛拍賣;第二次罰50萬、第三次罰100萬並吊銷駕照不得再考,
之後以等比級數加上去,拒絕酒測者從100萬起跳,並吊照不得考照,
如果之後被查獲無照駕駛,一律罰50萬起跳並沒收車輛+拘役30天,
酒駕致人受傷者除先前的罰款及沒入車輛外,一律要關3個月起跳且不得易科罰金,
致死者5年以上、20年以下徒刑、再致死者最重無期徒刑!
另外,肇事逃逸者比照酒駕致死傷再加重處刑。

請問這樣罰下去真的會有那麼多人不怕嗎?

其實,罰款的金額不是重點
因為有錢的人不怕罰款,沒錢的人更不怕罰款...
在他們眼裡你罰一萬和罰一百萬都是一樣的
而吊銷駕照也沒有用,台灣用路人有多少是開身分證的∼
加重「刑責」才是解決的方法,鞭刑在台灣是不可能的,但至少抓去關吧
第一次關半年、第二次一年、第三次兩年、第四次四年(以此類推)
如果撞死人就再加重,這樣才會怕

不過,要修法加重刑責,得看哪天哪個達官顯要或其親朋好友被酒駕撞死才有可能吧
(EX:孫文的孫女促成後座要繫安全帶的法令)
在此之前,小老百姓自己罩子放亮點,自求多福!
舊 2018-06-30, 03:48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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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47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監獄騰不出位置, 什麼規定都無效, 台灣乃是人治, 問題是越補越大洞.
舊 2018-06-30, 07:36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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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老老濕
*停權中*
 
老老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其實送勞改就好

送去北韓應該很快就有人來付贖罪金了
舊 2018-06-30, 07:42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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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離線中  
灌漿王
Silent Member
 
灌漿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0
把酒加課超高額治安稅 如果還喝的起的話那至少出事還有錢賠 不用擔心什麼假酒會因此進入市場 喝死一個算一個
舊 2018-06-30, 08:18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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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漿王離線中  
聖粉B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40
引用:
作者蠻荒
根本不用再說了,當麻痺了就好,因為鬼島有鬼島的玩法.......

身邊最討人厭的一位叔叔,酒駕幾十年了不誇張
之前還被罰到去坐牢,出來還繼續酒駕

個人覺得一方面這種人惡性難改
另一方面台灣的罰則並沒有罰到痛點
舊 2018-06-30, 09:33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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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粉BANG!!離線中  
mx300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引用:
作者chin47
其實,罰款的金額不是重點
因為有錢的人不怕罰款,沒錢的人更不怕罰款...
在他們眼裡你罰一萬和罰一百萬都是一樣的
而吊銷駕照也沒有用,台灣用路人有多少是開身分證的∼
加重「刑責」才是解決的方法,鞭刑在台灣是不可能的,但至少抓去關吧
第一次關半年、第二次一年、第三次兩年、第四次四年(以此類推)
如果撞死人就再加重,這樣才會怕

不過,要修法加重刑責,得看哪天哪個達官顯要或其親朋好友被酒駕撞死才有可能吧
(EX:孫文的孫女促成後座要繫安全帶的法令)
在此之前,小老百姓自己罩子放亮點,自求多福!


就算修了法,可能也會留漏洞為自己解套吧
舊 2018-06-30, 10:11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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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300離線中  
yth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引用:
作者yider
記得之前酒駕弄很兇時,有學者出來講比例原則,酒駕用到重刑,那其他情境更嚴重的罪罰的就變的比酒駕還輕,這樣比例不對

那時看到該新聞時,很想對著那個學者罵,中華民國犯罪可以所有罪加一加,不得超過某個年數
無期徒刑跟本是假的
你一個法學學者還有膽出來講比例原則,法律條文都搞成四不像了
很多輕罪也是罰的重到誇張,完全不合比例原則,怎麼就沒出來要求把那些罪調低刑罰


我發現保護特定團體的刑罰都很重
像是藥事法
連網路賣棉花棒都不行

我深深感到擋人財路者死
舊 2018-06-30, 10:12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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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h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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