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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ture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5
個人經驗
很多年長的,對他越不理
反而越說這個子孫孝順
只要一年回來吃個年夜飯,也不會幫忙準備什麼的
吃完東西就拍拍屁股走人
你看 這孩子多孝順阿...
     
      
舊 2018-05-01, 09:23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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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ture離線中  
polar168
Elite Member
 
polar16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21
很好笑, 常常是女人為難女人

我知道某位年紀很大的婆婆, 她生了兩個女兒


姐姐結婚後也是生了兩個女兒, 妹妹結婚後生了一男一女


後來妹妹因病過世, 婆婆跟妹妹的丈夫和外孫住一起


以前妹妹還沒過世時, 姐妹跟她們的子女相處還算愉快

妹妹過世後....嘿, 就不一樣了


婆婆會比較 "偏心" 有生兒子的一家人
 
__________________
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舊 2018-05-01, 09:23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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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離線中  
healthfirst.
Golden Member
 
healthfir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8
引用:
作者abo5738
我聽過的是 這部分是要保障外省人的女兒
以前嫁出去後 很難回娘家要到一分財產
依照以前的習俗 女兒根本沒資格繼承遺產
為此才修法 女兒也有一份

還有厲害的有錢人 會用基金會 或是把錢藏在國外 逃避遺產稅
之前 王家就是這樣

保障外省人的女兒?
講這種話之前
應該去查查是什麼時候立法或修法的

特留分還是參考歐陸法來的
喜不喜歡歐洲的東西?
引用:
http://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icle_id=136655

我國現行《民法》的繼承編,是前「國民政府」在民國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所公布,並於
次年五月五日施行。在繼承編施行以前,我國並無「特留分」的法制。有的只是前「大理院」
就個案沿用已不合時宜的「大清律」精神,作出一些類似「特留分」的相關判例而已。新法的
立法者將「特留分」納入我國法制,作為「繼承編」的一部分,主要是參考歐陸行之有年,功
效顯著的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18-05-01 09:26 P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舊 2018-05-01, 09:25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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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lthfirst.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聖粉BANG!!
個人從小到大的經驗,女生要全部七個都不孝的可能性應該是趨近於零



家長做人失敗的機率還比較大哩 呵呵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8-05-01, 10:14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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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SanjaySinghania
Regular Member
 
SanjaySinghani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63
Cool

引用:
作者saiz
不公平啊...
往往受寵的 都不孝
有在顧的 結果什麼都沒有 還生病之類


很簡單啊,不受寵的就別孝順了,這就公平了。
舊 2018-05-01, 10:2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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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jaySinghania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誰不重要
滿同意的, 尤其傳統上女兒和母親比較親近

所以如果真的是七個女兒都不孝, 首先要做的是先自己撫心自問以往有沒有做好母親的責任, 而不是將一堆不孝罪名推在兒女身上

案中有兩個已經去世,所以只有五個而已

問題是死無對證,是這個母親太寵愛兒子到是非不分?

女兒全都出嫁了,還有嫁到美國去

遺囑只說女兒沒有來看媽媽,並沒有其他事證如何不孝,法官還是判幾個女兒勝訴

不排除是這個小兒子要求媽媽遺囑要這樣寫

想到港星梅艷芳的故事

他生前立下遺囑分了好幾份,給媽媽的 給徒弟 給友人

他媽不爽去打司官想要爭回徒弟和友人的部分

法院判梅媽敗訴

梅媽自己的部分是用信託,每月領幾萬港幣生活費,領到死為止,沒用完的捐作慈善

據說梅哥哥半毛都沒分到,老媽領到的等於他能要到,又去法院申請每月多領,說不夠花

看報導,連法官都覺得怪,一個年過九十的老人每月幾萬都不夠花?

媒體報,一定是他哥哥想在媽掛之前把信託的錢全領出來,否則沒花完他哥也領不到

早前還有報導,他媽想盡辦法要錢,連梅生前穿過的內衣褲都拿出來拍賣套現

他老媽不顧罵名都是為了護著自己的長子

很多港人都搖頭,梅英年病逝已經夠不幸,還有這種老媽和老哥,何其不幸!
舊 2018-05-01, 10:39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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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k3688jp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3
我阿公有4個女兒,2個兒子

阿公死後,遺產也都是2個兒子拿走

4個女兒只分到一點皮毛

聽說阿公生前還要女兒們簽自願放棄遺棄書

當然這是長輩們的事,我也不敢多打聽

PS:我是苦哈哈的女方家族
舊 2018-05-02, 12:06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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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688jp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保障外省人的女兒?
講這種話之前
應該去查查是什麼時候立法或修法的

特留分還是參考歐陸法來的
喜不喜歡歐洲的東西?

原來如此,受教了~
我前面說的歐美應該改英美比較妥當
剛查了一下,看到一篇文章,原來特留分是起源於羅馬法啊~
https://www.thisisabook.net/archives/1331
舊 2018-05-02, 01:57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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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真要計算的, 從買房子的時候就會開始登記在兒子名下, 很多小動作可以搞的.

往往最認真做事情跟照顧的人最吃虧, 因為都沒時間去想這些問題, 然後被虧~

這麼多年看下來, 各種不同家庭的例子, 我有一個定律:

"事情一定會朝裡面最爛的方向走, 譬如老哥觀念作為最爛, 最後就是大家學他!"

此文章於 2018-05-02 07:20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舊 2018-05-02, 07:18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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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saiz
Golden Member
 
saiz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612
其實...
照理說 窮人才會多生 不會節育
明明是有錢人
卻硬是生了八個 有了兒子才不生
就知道是很重男輕女 一定要男的傳宗接代那種人
新聞也寫了 除了太遠的2個
活著的女兒都有定期探親的
__________________
良興卡號:0000200412313 盡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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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5-02, 07:45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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