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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UP-FRONT AGENCY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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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一次認同你的發言,我堅決反對同性結婚! 但不認可十字教為了目的造謠生事,反而悖離原先反同婚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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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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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標準要我感覺良好和自我經驗主義者 以這種少數化切割的鬥爭工具就是反民主自由人權價值。 願你在 族群 男女 年紀 文化 都處於優勢,永遠沒有被歧視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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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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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刑法性侵罪的定義, 和通姦不同, 通姦是: 『所謂「通姦」,係指和奸而言,即雙方同意姦營。所謂「與人通姦」,係指與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通姦而言,且必須異性間的性行為,如在同性之間,僅能發生猥褻行為,不能論以本罪。至與配偶和姦的第三人,則為相奸者。』 唉, 討論好累, 好多字不能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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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UP-FRONT AGENCY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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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把反同婚的打成如你說的這般,反對者可多了 贊成同婚/反同婚沒有所謂思想先進開明的制高點 不要把自己捧太高,畢竟人性使然,沒有多少人敢出來說真話。(看看太平洋另一端的美國) 引出你的發言正是我所要的,贊成也好反對也好,把另一方打成歧視、落後只會激發更大反彈 此文章於 2016-11-17 07:00 PM 被 asurada198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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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NewTaipeiCity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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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突然回想到之前看過的一則短劇 美國的 黑人二人組 表演的, 可惜這隻影片沒找到youtube的版本。 黑人二人組 - 當我們同在一起 (中文字幕) (HD) http://forgetfulbc.blogspot.com/2013/12/homophobe.html 台灣的同志運動在某些細節,確實有些玩過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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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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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例一休或是7天假,以後都可再修法改回來,但婚姻平權不行,你不能說今天立法通過平權,男男或女女婚姻有效,隔幾年又修法推翻。 也許你認為反正你不是同性戀者,婚姻平權法對你來說沒什麼大不了,但這次立法內容,除了婚姻平權,包手括同性結婚、財產繼承,還包括領養子女、借精(卵)生殖等。 民法要修法、父母不再是法律名詞,因為在婚姻平權法裡不適用。 你的兒子要討老婆,不能稱對方雙親為岳父、岳母大人,因為女方的雙親是一對公的(或母的)。 在雙親同為男性或同為女性的家庭長大,這樣的孩子人格是否健全,是以往從來沒有過的經驗。科學家可以造科學怪人,沒經過評估冒然實施的社會制度會造出社會怪人,而且不是只有一兩個,後果很難設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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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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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坊間傳聞因為總統自己就是這味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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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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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結婚只要不影響我就好,管你甲甲要怎麼肛,百合要怎麼磨豆腐,那是妳們的人權
但是恐同那也是我的人權,我看到我就自覺噁心,想閃遠遠,我不影響你們,你們也別廢話甚麼歧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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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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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應該算洩露國家機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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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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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大家都有兒子的時候,你想像一下你兒子跟人搞男男,如果不會想一棒打死你兒子的話,再來談你支持同性戀,不然都只是嘴巴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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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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