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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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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該則新聞下面有人留言 “ 刑法第24條第一項「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這不就表示還是有可能會有事嗎? 況且刑法無罪不代表民事無罪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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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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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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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讀書的時候 玩後面打別人的一樣
被打了就是回頭猜是誰 對上眼就以為是你了 如果沒體會這個遊戲還是沒玩過 那就社會上慢慢體驗了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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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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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遇到車禍
1.打電話報警 順便叫救護車 2.開始錄影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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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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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不然這樣好了, 手機拿出來開始錄音:
"我是路過民眾, 現在需要幫你打電話叫警察(或做什麼), 不會因此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5分鐘), 如果你認同請回答認同." 說真的我不相信台灣使用律法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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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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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是適用於急救的行為而已,但肇事責任等是由檢查官來認定,偏偏又不能反告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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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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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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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救人
先停下來 然後連同附近商家一齊再過去救 這樣就不會有成為被告的後遺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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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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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種人是不會上網的
懶得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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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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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順序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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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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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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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道德敗壞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往後只會更糟不會更好 為什麼呢,自己想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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