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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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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st202
這是建立在吸毒是違法行為 才能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合法行為憑啥防制?

所以抽菸是違法行為?

菸害防制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L0070021
     
      
舊 2016-08-03, 03:37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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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aflare
Senior Member
 
teraflar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這種集合全世界正反各方面的研究者專家 政策決定者 和 共作者開個

開一個禮拜的討論會會有比較明確的做法都沒有的[議題]

在這裡LDS的程度 只是個人不同意見[排泄]的功能

眼不見為淨


封鎖這串討論!
 
舊 2016-08-03, 03:40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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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aflare離線中  
taeyeon_ss
*停權中*
 
taeyeon_s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29
舊 2016-08-03, 03:43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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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eyeon_ss離線中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除罪不可行 懲處可研議
舊 2016-08-03, 03:51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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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cys070
現在騙學生吸毒就你講那樣
明明吸K他命會變成廢人造成社會和家人負擔
結果這些沽名釣譽的政客和官員卻認為不是什麼大事情
真是別人家小孩死不完
.

如果連吸毒後果都覺得不在意而去吸,我不認為修法關一下會有警愓作用,那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安自己正義獲勝的心理而已。

吸毒後果就是最大警愓,連這個都不怕的人,會怕被抓去關?

吸毒3月 讓人老10歲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0228/33213991/

在紀錄片中有一名身陷囹圄的吸毒犯現身說法:「我沒有房子、銀行戶頭,也沒有錢,毒品跟酒精害我一無所有。」
舊 2016-08-03, 03:54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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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Adsmt
所以抽菸是違法行為?

菸害防制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L0070021

那好 吸毒就比照辦理

舊 2016-08-03, 03:55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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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離線中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基層警員何必動怒
以後不小心撞上了 開個勸導單曉以大義
道德勸說一番也就是了

舊 2016-08-03, 03:59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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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離線中  
judoy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davidxyz
我不清楚擴大『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修法裡面是修什麼,
但文中只說到:
若單純施用毒品的藥癮者在進入司法程序前可以完成治療,
就不用送入矯正機構中斷生活。
只是說完成治療不用送到"矯正機構"(戒毒中心吧),
並沒有說就不用罰啊!

然後就開始有人自動增加旁白說:
和他的快樂夥伴們甚至主張一、二級毒品
(海洛因、鴉片、古柯鹼、嗎啡、安非他命)
吸食者只要能夠戒癮,通通應該除罪化

抽煙算不算是吸食毒品?
煙的危害可能不比大麻小,
但因為很多人有這抽菸習慣所以抽菸就不算是吸毒嗎?


現行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 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
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

現行的法律是先送勒戒所戒除為先,能戒除就沒第十條的罪責
舊 2016-08-03, 04:03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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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離線中  
judoy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t202
這是建立在吸毒是違法行為 才能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合法行為憑啥防制?


你吸毒合法是合法行為的邏輯是怎麼來的???
聽智商只有30的記者說的嗎???
舊 2016-08-03, 04:07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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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pp
Senior Member
 
asopp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寂寞部屋三十一號房
文章: 1,060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吸毒這種東西,就好像乞丐一樣

如果有得吃有得住,誰想當乞丐?

如果日子過得好好的,有多少人願意吸毒呢?

對於吸毒者,社會其實是要給予他們幫助,改善他們的生活

生活改善後,絕大多數人,就如同上面提到例子一樣

自已就會自動把毒品給戒掉

如果只是一味把吸毒者視為社會害蟲,壓迫他們,歧視他們,讓他們更加邊緣化

那就難怪毒品永遠禁不完了,因為除了繼續吸毒品,他們也沒有其他快樂,一無所有了

∼∼恕刪~~


借我把上面的文字中,吸毒改成"詐騙"來看看喔....

"詐騙"這種東西,就好像乞丐一樣

如果有得吃有得住,誰想當乞丐?

如果日子過得好好的,有多少人願意"詐騙"呢?

對於"詐騙"者,社會其實是要給予他們幫助,改善他們的生活

生活改善後,絕大多數人,就如同上面提到例子一樣

自已就會自動把"詐騙"給戒掉

如果只是一味把"詐騙"者視為社會害蟲,壓迫他們,歧視他們,讓他們更加邊緣化

那就難怪"詐騙"永遠禁不完了,因為除了繼續"詐騙",他們也沒有其他快樂,一無所有了

奇怪∼也會通耶∼換成犯罪也可以,換成砍人、殺人、酒駕都行喔....

ps:下面這段是朱學恆臉書寫的....剛好跟我對西班牙的感覺一模模一樣樣....

許多人覺得天啊毒品政策真是太棒了的葡萄牙被列為2015年全世界最悲慘的國家第十名,你覺得要跟他們學習對毒品的政策?你在跟我開玩笑吧?
__________________

我路過...故我在.... asopp
舊 2016-08-03, 04:1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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