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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身處無限車殼地獄 T_T
文章: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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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
歐美國家沒事就來個50年、100年、200年的監禁, 怎麼就沒人抗議違反人權? 還是說判100年監禁因為有期限所以不算違反人權, 只要你能再活過100年就算贏了? ![]() 反而終生監禁是關到死, 這樣子太殘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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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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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 死刑犯不能放太久, 但是狗官又不簽槍決執行檔..... 至於無期徒刑如果難以管教, 以後就別判無期 全部都判死刑好了 反正差別不大, 個人覺得垃圾進掩埋場跟進焚化爐都是可接受的 如果要資源回收, 請法務部的官員自己把垃圾收回自己家, 別以為大家都像官員一樣狗屎當黃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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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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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這種基本中的基本民生政策都能倒退20年了,獨獨一個判死刑非得要超英趕美走在時代尖端,到底是誰在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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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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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做官的從來都不提被害者的人權
還是加害者一旦侵犯到官員、法官、金主的人權時 制裁的屠刀就會毫不猶疑的麾下嗎? 法務部似乎忘了最後的救濟手段是總統的特赦權 當然這是要有強而有力的說服事證,才能讓領導者去動用這最後的救濟 不夠人道嗎? 江國慶、蘇建和一類的案子或許會讓人對於審判系統的產生質疑 但是回過頭來對於王景玉、黃麟凱身上,又是另一種難以形容的軟弱與顢頇 這個島上到處都有人口口聲聲喊著人權(官員帶頭喊),真是莫大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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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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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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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阿 受害者的 人權在哪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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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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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這讓我想到之前射狗怕飛安的討論串
有人說:我一直覺得人命比畜生的命重要 呵呵,4個字,嗤之以鼻 我一直認為人命是最不值錢的,蟑螂死光了人類還是會活的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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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S.P.B.
文章: 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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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是罪犯在執行死刑
比如說這次的殺人現行犯,判了小妹妹死刑,當場定讞,斬立決 真搞不懂那些在講啥生命權不得侵犯所以沒資格判死刑的鬼扯文青 當遇到有人侵犯別人生命權,卻說不出個處置辦法,只會說這是國家、社會、家庭、你我造成的 宇宙運行必然的真理中,有包含天賦人權,生命權不得被剝奪...這類的事情嗎? 還不都是因為人自己看重自己才產生的 人多了,就是團體的、社會的生活,沒有規則是要怎麼維持? 不能接受群體訂定這種處罰(比如說死刑或是終身監禁),就在那邊靠腰,這算是反社會了吧? 自己設定一套自以為道德正確的規範,別人沒照著做就是野蠻兇殘沒良心,甚至無限上綱到拿納粹還是228來比 沒做到烏托邦就開地圖砲全體攻擊?也不想想這種幻想中的世界根本不可能 現在是單純要對殺人犯做處罰 跟啥防治,教化...等等的一點關係也沒有,根本是兩回事 執行處罰也許加減可以收到恫嚇的效果,那也是附帶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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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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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人把這些狗官的家屬人頭砍下來時
這些狗官才會知道被害者有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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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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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寫反了. 100年內有70億人會死亡 各種死法都有. 納骨塔不夠用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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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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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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