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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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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這位人渣從後方接近突然猛砍的手法,就算是孔武有力的大人也不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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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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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真的在台灣 ?? 台灣的官都是先錢和權 為優先 選上先去新加坡爽...再來喬床位 蠢到國小沒學好數學 還硬坳....... 原本輪到床位的病人得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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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阿里山山腳下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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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會的...越多反倒越... 至於為什麼 我在另一篇有貼去夢到的... 噢 那只是夢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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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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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歐盟籲廢死 不是有人說:支持廢死的..站出來
還不到幾個星期時間咧,怎麼今天被問的時候,閃的這麼厲害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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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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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擔當一群人.... 之前一堆人說要堵黃安的... 嘴泡完了 繼續嘴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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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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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的很難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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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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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鞭刑才是提高自我能力控制的方法
是該引入鞭刑的時機了
尤其是這類因為吸毒、酒駕、詐欺、聚眾鬥毆之類累積出來的反社會的人格 進而欺凌、侵犯、危害更加手無寸鐵的弱小 鄭杰不怕死,若逃過死罪,改以鞭刑懲教,能不能矯正? 黃麟凱只想逞獸慾,複數殺人,在等待死刑之前以鞭刑抵換經濟賠償,能不能警惕? 葉冠亨就是管不住自己,用鞭刑來加強自我管理,能不能見效? 張彥文.....我不想補充了 酒醉、吸毒、竊盜者初犯按現例處罰,再犯者鞭刑,三犯者搭配牢獄加倍鞭刑,會不會收斂? 每週從監獄拉出來鞭一下(只要1下),下週再從監獄拉出來繼續鞭 有沒有可能三年後監獄起碼空出三分之一?? 這個國家一直缺乏的是 對受害者/被侵害者人權的尊重、保護與維護,與事後的輔助與引導 至於加害者永遠都不需要擔心會有任何權力上的缺損,因為永遠都有一撮腦殘的立委、法匠、狗官和別人家小孩死不完的廢死倡議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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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此文章於 2016-03-28 10:14 PM 被 hippo99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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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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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殺人犯粗分類一下 1. 殺人反正也不會怎樣, 去吃個牢飯裝個瘋就出來, 搞不好還有精神病認證教學手冊 2. 殺人就是想死而已, 自殺之前還可以砍一個人真爽 3. 殺人真的是精神出問題了, 也不知道會不會再殺下一個人 確實, 死判對第2類是沒幫助的 但對第1和第3類是有幫助的, 一個是有阻止效果, 一個是防止再犯 所以我個人是不希望"死刑無法防止什麼"的想法 那只是二分法的思考, 事實上它仍然是有效果的, 不是100% , 也有個3成5成效果 當然要治本來說, 死刑之外也要有重刑, 極刑, 酷刑才能再進一步連第2類也可以減少 如果能做到這幾種做法, 就算廢死我也支持, 但前提是要讓人"生不如死", 而不只是吃牢飯 今天的case我看新聞覺得大概又會判精神有問題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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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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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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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好處 1.它永遠沒辦法再犯 2.國家不用花錢養廢物,說死刑無法遏止犯罪這點倒是真的
此文章於 2016-03-28 10:33 PM 被 tifg709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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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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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 至於能不能嚇阻犯罪 這兩點先做到了再來談後面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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