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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hMbKvbKN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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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國外也沒有以繳稅制度來審查健保資格的, 所以難說怎麼做比較好, 舉例溫哥華BC省.



住加拿大的台灣人不都回台灣看病?
     
      
舊 2016-03-14, 09:11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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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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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引用:
作者d61s
但相關部門認為修法牽一髮而動全身,因此在態度上有所顧忌。

哪些部門哪些人,請立委公佈一下
民眾有權知道這些官員跟公務員到底都在顧忌什麼、在忙些什麼

叫富人繳稅就有顧忌
對付困在鬼島上的就點子一個一個冒出來?
健保條漲、制度改來改去時牽一法動2千3百萬人身耶!
這時就沒有顧忌!?
 
舊 2016-03-14, 09:14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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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熊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signally
叫富人繳稅就有顧忌
對付困在鬼島上的就點子一個一個冒出來?
健保條漲、制度改來改去時牽一法動2千3百萬人身耶!
這時就沒有顧忌!?


當然沒有顧忌,因為鬼島賤民不是人。
舊 2016-03-14, 09:24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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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熊離線中  
lompt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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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最簡單的問題
那國內沒繳稅者
是否可以比照?

老老實實討論健保費是否合理
以及要排除那些疾病比較有效

另外新聞裡也提出一些大宗
例如台勞感冒在大陸就醫
台灣人赴美生產
還有像是那些臨盆卻出國玩的怪咖
這些是否要排除?

雖然我覺得黃安很糟糕
不過這部分應該是要好好討論

此文章於 2016-03-14 09:32 AM 被 lompt2016 編輯.
舊 2016-03-14, 09:27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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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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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除了加保復保規定.
可不可以考慮學楓葉國的居留權做法
就是一年至少要在台灣有住滿100天之類.才能享有台灣健保

至少這些人在台灣生活100天.多少可以促進一下內需
舊 2016-03-14, 09:29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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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離線中  
lompt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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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welive-2
1. 不知道有外國籍者可以用健保嗎?

2. 黃先生有大陸籍嗎?

3. 政府不能說的是: 大陸籍不是外國籍


有外國籍還是可以用
例如來台工作的外國人
黃安是根本沒承認有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並且也不肯承認有對岸國籍
可是有對岸國籍理論上就宣示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只要追查這部分 列入不歡迎人士 讓他不得入境還比較快
舊 2016-03-14, 09:30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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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離線中  
滄桑v2
Power Member
 
滄桑v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d61s
但相關部門認為修法牽一髮而動全身,因此在態度上有所顧忌。

哪些部門哪些人,請立委公佈一下
民眾有權知道這些官員跟公務員到底都在顧忌什麼、在忙些什麼


翻成白話就是 : 以往各條例都是對權貴開後門而定, 這樣一來對權貴很不利耶, 我們窒礙難行..


引用:
作者hippo998
「海外所得未在國內繳稅,且半年內沒入境中華民國者,即使繳健保費,也不能健保就醫」。

----
若報導沒有引述錯誤,有機會踏出第一步,即使是只有篩掉萬分之一的不公不義
就是好的轉變



>(主要)海外所得未繳稅(免稅額100萬)
>(附加)半年內沒入境

若以初期可行性來說
這兩個條件要同時成立,才會被列入拒絕名單中
說的難聽一點,非常寬大了



在"海外工作",不就是受雇於境內的公司嗎? 有勞保就有健保
國外公司聘僱or搬光台灣資產的台商,雖然一年踏入國土不到兩次,只要海外收入有繳稅一樣納入健保(會設定最低金額門檻?)

頂多
再附加未成年條款,把部份海外居住的未成年人(未繳稅+不便回台)列入保護名單
(也許是父母之一或監護人仍有健保就醫的資格,可延伸到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未成年子女??)




其實追根究柢而言
健保的納保/續保資格,到底是循著屬人還是...


+1

海外所得未在國內繳稅,且半年內沒入境中華民國者,即使繳健保費,也不能健保就醫」。

這樣很難是嗎?

很難, 那就不要使用健保呀..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6-03-14, 09:34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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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離線中  
巴豆妖
*停權中*
 
巴豆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即使繳健保費,也不能健保就醫"

那應該會沒人繳吧....
舊 2016-03-14, 09:55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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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妖離線中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lompt2016
黃安是根本沒承認有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並且也不肯承認有對岸國籍
可是有對岸國籍理論上就宣示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只要追查這部分 列入不歡迎人士 讓他不得入境還比較快


他自己不承認,只要中共還認為他有利用價值也不會替他承認.
舊 2016-03-14, 09:56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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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離線中  
27681049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409
把健保回歸保險,不是稅就好了!!!
健保包山包海,為了帳面好看,醫師的技術變成醫療過程附屬的,
現在連藥錢都省,效用不大的學名藥到處都是...

一堆白癡還沒事就去醫院逛街...
舊 2016-03-14, 10:09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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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81049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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