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y2kplu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0
文章: 227
我覺得要告,想辦法讓她留下汙點,避免下個受害著
算做功德也好,畢竟讓兇手逍遙法外,是對大眾不好的
錢能不能拿回來是其次~這樣才會有正常的買賣秩序
     
      

此文章於 2015-12-21 08:23 PM 被 y2kplus 編輯.
舊 2015-12-21, 08:21 P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2kplus離線中  
david_lin
Senior Member
 
david_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引用:
作者惡蟲
這種叫做假性詐欺案件,也就是本質上是屬於民事案件,並非刑事案件,真的要告,也是也告不成的。


真要說,要告的條文不對
要告不當利得罪,比較容易,也是刑事........
 
舊 2015-12-21, 08:30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vid_lin離線中  
Tatebayash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46
引用:
作者draculla
一直以來的感覺....呆完的司法根本、完全、壓根就不是教科書上說的保障人民的最後防線....

應該說是保障"加害者"的最後防線
__________________
ゆコクゲサ期待ウサ..
ゆコパ勘違ゆウサ...
ゆコろヘろ希望メ持コソゾビバギ...
クろヘ..ゆコネザパ...
優ウゆ女ソ子ゾ嫌ゆク
舊 2015-12-21, 08:32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atebayashi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dragoncat
走民事庭耗時耗費
不到千元的詐騙,能得到多少賠償?


浪費了公部門的資源,得到的還是零。

有比較好嗎?

不要隨便叫人去告別人,小心刑法還有一條誣告罪,別不小心踩到線。


引用:
作者低調不低能
最近也在告人詐欺....

旅行社離職員工利用前職務經驗詐騙...

買機票卻只訂位沒付錢,但錢已經先收了

臨近出國的日子搞失聯....

目前知道除了我之外還有約50~60人受害

我金額還算最小的,4張機票32000元而已!

飛義大利跟瑞士團的將近40萬.....


你這件就比較像是真的詐欺。



引用:
作者david_lin
真要說,要告的條文不對
要告不當利得罪,比較容易,也是刑事........


沒有這條罪……
舊 2015-12-21, 08:33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現在在線上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我猜應該是被告真的要賣東西
僅是拖延不交還金錢....
非施用詐術故無法構成詐欺....

引用:
作者d61s
那就叫和解金啊,哪有人在要車馬費

不知道樓主是否當庭簽和解書,有簽的話的確都是會大事化小,因為法庭會認為你這算個人糾紛又不是公眾大事,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既然錢都還了那就等於一場誤會,不會輕易就判刑(尤其是刑法)

不起訴書是寫什麼呢?

要也是一開始以刑逼民
你都拿到錢了,目的也達到
(除非金額你不滿意)

你覺得對方沒事,是因為你一開始就告錯了
__________________
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舊 2015-12-21, 08:41 P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傳說離線中  
長江鯰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24
引用:
作者polar168
強者之我朋友警察叔叔說, 告賣方詐欺, 鎖掉他的銀行帳號
變成換他來求你了


列為警示帳戶就好玩了

辦信用卡....沒門!要貸款....請繞道!
舊 2015-12-21, 09:08 P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長江鯰離線中  
f3346
Master Member
 
f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51
引用:
作者y2kplus
我覺得要告,想辦法讓她留下汙點,避免下個受害著
算做功德也好,畢竟讓兇手逍遙法外,是對大眾不好的
錢能不能拿回來是其次~這樣才會有正常的買賣秩序


+1
好歹檢警那邊會有份資料...

引用:
作者傳說
我猜應該是被告真的要賣東西
僅是拖延不交還金錢....
非施用詐術故無法構成詐欺....


錢都收兩個月了還沒出貨...

此文章於 2015-12-21 09:19 PM 被 f3346 編輯.
舊 2015-12-21, 09:17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3346離線中  
Jose Chin
*停權中*
 
Jose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引用:
作者惡蟲
浪費了公部門的資源,得到的還是零。

有比較好嗎?


以後地檢署要設一個審查部門,要穩贏的才可以提告對吧

如果魏應充二審還是無罪,彰化地檢不知道算不算浪費公部門的資源

此文章於 2015-12-21 09:21 PM 被 Jose Chin 編輯.
舊 2015-12-21, 09:19 P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se Chin離線中  
scottchang
Master Member
 
scottch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引用:
作者Jose Chin
以後地檢署要設一個審查部門,要穩贏的才可以提告對吧

如果魏應充二審還是無罪,彰化地檢不知道算不算浪費公部門的資源



老實說,你也不要生氣,旁人說起來真的很輕鬆,真的自己下海去玩這個法律遊戲,你就會知道。
以我的例子,真的要在繼續下去,賭的是我自己,畢竟已經不起訴了,我要還再舉證對方真的詐欺,那困難度太高了。

我很支持每個人權益受損的時候保護自己的權益,但是真的不要敲邊鼓叫別人去興訟。
萬一被反咬,我想,有人會跳出來幫嗎?
再網路上,看到這種狀況,越要勸對方冷靜,不是告死他告死他。
__________________
amp: AS701
speaker:HECO Aleva GT 402
player:mbp

此文章於 2015-12-21 09:39 PM 被 scottchang 編輯.
舊 2015-12-21, 09:33 P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ottchang離線中  
erai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2
引用:
作者Tatebayashi
應該說是保障"加害者"的最後防線

是第一道防線吧,很多不懂的,或是怕麻煩的,聽到要上法院就會縮了

而且還有黑道、黨證、XX聯盟等防線,應該排不到最後
舊 2015-12-21, 09:42 P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rai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0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