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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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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統被判什麼? 賣橄欖油,結果用棉籽油充混充,再加上滲銅葉綠素(彰化衛生局技士許婉貞說,「銅葉綠素是規定只能放在泡泡糖還有食品,油脂是不能使用的。) 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衛生局食品衛生科,認為業者恐觸犯《食品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罪以及摻偽罪(可處3年徒刑)。 這被判刑是理所當然的。 新加坡都可以把廁所回收水變身為自來水供民眾使用,這是否就是符合所謂的檢驗合格即可使用呢? 我也反對頂新但我常講:明明是殺人,但你用強奸80歲老阿婆來起訴,要法官怎麼判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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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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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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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得沒錯 銅葉綠素加到油裡犯了食衛法的攙偽假冒罪 那麼飼料油拿來作食用油算不算呢? 新加坡的例子就不談了,每個國家法律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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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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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都被你搞糊塗了 那頂新只是用飼料油拿來當食用油賣就不涉及混充欺騙 誰會預期食用油是用飼料油當原料的 新加坡政府可從來沒隱瞞水的來源 照法官講法 頂新繼續這種配方做出來的油他們全家人吃一輩子應該都沒問題囉 完全合法嘛 那也可以繼續製造重新上架是嗎 此文章於 2015-11-30 08:52 PM 被 老兵.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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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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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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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衛生局驗的是原物料的油炸油 驗的不是薯條跟雞塊 檢驗時,以重量比來算說不定可以符合標準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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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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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噗 就是沒道理啊 看看罵檢方的這些人是什麼人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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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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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很簡單:
法庭舉證時證據來源不合法,則證據無效誰管你是不是能證明什麼。 同理: 原料來源不合格,管你作出來數據能不能證明合格,都不准販售。 但...證明最高層明知原料不合格卻依然授意製作販售不容易。 這就是後臺硬不硬,金彈夠不夠的差異... 此文章於 2015-11-30 10:17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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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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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判決的時候要不要也來個分級制.
1.企業規模10億以上負責人犯罪三審定讞,得以減刑100%緩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2.企業規模5億以上負責人犯罪三審定讞,得以減刑80%緩刑八個月得易科罰金 3.企業規模1億以上負責人犯罪三審定讞,得以減刑60%緩刑一年得易科罰金 4.犯罪人非企業主為一般鬼島良民且年收入未達30萬者,得加重刑期二分之一. 5.犯罪人非企業主為一般鬼島良民且年收入未達10萬者,得加重刑期100%, 6.待職無任何收入者犯罪唯一死刑,老爸開計程車母親當清潔員的先羈押五年再審, 相關犯罪友人者先警察局關三十天,三四等親得併入計刑. 有明確的罰則大家看了比較不會肚爛,歡迎來到鬼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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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點 房間 善變 一廂情願 如果我變成回憶 誰會記得我 因為愛上你 My Girl Lost In Your Eyes Beauty And The Beast (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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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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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說成品符合標準 那病死豬也可以拿去精煉阿 反證成品合格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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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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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看判決書 "一、本案檢察官起訴被告魏應充、陳茂嘉、常梅峯、楊振益、曾啟明、蔡俊勇透過內容不實之檢驗報告欺瞞食品主管機關,使不能供人食用之油脂偽以食用油名義輸入,再予精煉降酸以規避檢查,進而製造供人食用油脂銷售,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製造、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罪嫌、詐欺取財罪嫌、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摻偽假冒罪、加重詐欺罪嫌。" 只有提到"使不能供人食用之油脂偽以食用油名義輸入" 1.文中並未提到飼料油。所以請別自行腦補為飼料油。 2.檢查官起訴書既然認定不能食用,則檢查官要能証明進口的油品是不能食用的(而非原物料不能食用) 引用:
那我相信你應該沒多少東西能吃了。 光以食鹽及水在原物料階段基本上都不會符合現今社會的標準,要經過精煉才能食用。 若以你這種想法來判決,絕大多數食品商都會被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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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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