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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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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某群人能掌控法律甚至掌控一切時,某些事情合不合法從來不是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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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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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宅要怎麼買阿? 聽說很好賺
說難聽點 他本身就是個律師
再鑽漏洞 賺錢罷了 像對面陣營講的 有違法但沒罰則 你又能拿他怎樣? 好像一個人昨天闖了紅燈 今天遇到警察 當面炫耀他昨天闖紅燈 警察能當場補開單嗎? 不能 真的對他觀感很不佳 反正明年1月16號 要有他的新聞就很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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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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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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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自己回頭看你貼的法條吧. 由主管機關配售之住宅,除依法繼承者外,承購人自產權登記之日起未滿 五年,不得自行將住宅及基地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 王如玄是承購人嗎? 當然不是. 承購人是有資格申購的人. (也就是那些軍眷) 承購人拿出來賣, 王如玄去買. 誰犯法了? 當然是承購的人. 要罰也是罰承購人. 王如玄是律師, 她當然懂這條法律被她躲避掉了.. 這法條奧妙在 規範承購戶. 不是規範去買的人, 懂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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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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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意圖使人犯法 聽過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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